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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案開庭 陳哲男首度出庭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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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一日電)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高捷弊案,傳喚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陳哲男、高捷公司前副董事長陳敏賢等六名被告。首度出庭的陳哲男應訊時始終保持緘默,委任律師表示,雙陳同赴濟州島等地旅遊來回機票由華磐公司代墊,並非檢方指控的接受招待。法官要求兩造,兩週內補齊相關證據。

檢方指出,陳哲男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期間,明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不得假藉權力,以圖本人或他人之利益,但得知華磐公司正爭取高捷公司引進外勞的管理合約,竟利用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意圖不軌,於九十一年七月六日至九日,與隨扈陳志明、前高捷公司副董事長陳敏賢、前立法委員劉炳偉、楊世昌(劉炳偉司機),接受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王彩碧夫婦為他們購買台北至曼谷的來回機票,招待至泰國旅遊及考察。

陳哲男又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三日(未經請假),與隨扈陳志明、陳敏賢、劉炳偉、諶建興(劉炳偉友人),接受王彩碧為他們購買台灣至韓國的來回機票,招待至韓國濟州島旅遊。

陳哲男後來改任國策顧問,仍於今年三月四日由王彩碧為陳哲男、陳敏賢,購買高雄至曼谷來回機票,每張一萬七千元,準備招待雙陳赴泰國旅遊,陳哲男並已向總統府請休假赴泰國參訪,後來因陳敏賢因故無法成行而取銷行程,並辦理退票。

檢方認為,陳哲男接受王彩碧、嚴世華夫婦招待至泰國、韓國濟州島旅遊,陳哲男所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且為連續犯,請求加重其刑。 

陳哲男委任律師認為,檢方起訴舉證不足,與事實有出入,要求承審法官調閱檢方當初蒐證的證據。

承審法官要求,委任律師及檢方兩週內補齊相關爭議事項證據,以利案情速審速決。

法官開庭還陸續傳喚同案被告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王彩碧夫婦、前高捷總經理賴獻玉,以及前高捷公司總經理特助劉克強。

陳哲男及陳敏賢稍早同搭一部轎車出庭應訊,陳敏賢先行下車面對媒體;他強調,相信司法。陳哲男隨後下車,不發一語步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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