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5月底起需設衛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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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食物環境衛生署將在5月30日開始,強制性要求全港2萬多間食肆和食物工場要設有衛生經理或衛生督導員,為食肆提供食物安全的意見,否則可能吊銷牌照。

根據食環署規定,擁有100個座位的食肆,或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食物工場,需要處理魚生等高風險食物的工場及食肆,必須在5月30日起,有1名衛生經理及1名衛生督導員;而小型食肆也需要有1名衛生經理或督導員。否則會收到署方口頭及書面警告,半年內收到3次書面警告,將有可能被吊銷牌照。食環署相信新措施可提高食物安全水平。

飲食界反對強制執行增成本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對政府強制食肆設立衛生經理及衛生督導員,表示遺憾。他批評這個做法會增加業界經營成本,對改善食肆衛生情況亦無幫助。

他並反對政府要求食肆員工參加培訓課程,認為由衛生督察巡查食肆和提供教導,更能有效確保食肆的食物安全,而非只是懲罰食肆。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席黃家和認為,有關的措施未必發揮到成效,擔心有關人員訓練不足,可能應付不到較大型的食物風險事件。

他又說,業界流動性大,流失率高,僱主要經常培訓員工進修衛生經理等課程,填補空缺,長遠成本會增加。他建議政府減牌費,或在學費上資助僱主。

食環署副署長李麗儀昨日在記者會上介紹計劃詳情時表示,該計劃適用於所有持正式或暫准牌照的食肆,以及正在申請食肆牌照的申請人。李麗儀說,計劃將於5月30日正式實施,以便所有食肆持牌人及新牌照的申請人有時間作好安排,以符合新的要求。

衛生經理主要負責衛生風險評估及處理工作,督導員則需巡視店舖,以及向員工提供食物安全意見。有關課程分別會由院校及署方提供。

全港約需衛生人員2萬3千

食環署會提供免費課程訓練衛生督導員,而衛生經理課程就由9間院校和機構提供,收費800至1300元;現有食肆員工可以接受培訓,成為督導員或經理。衛生經理須完成食環署認可,由學術或職業培訓機構提供的正式課程,上課時數為16至20小時。他們必須通過測試及取得證明其食物衛生能力的證書。

而衛生督導員則須完成由食環署舉辦或認可的4至6個小時訓練課程,並通過測試取得證書。

李麗儀又表示,食環署現今共認可12個衛生經理課程。截至1月底,約有6,350名衛生經理完成有關訓練並獲頒發證書,29,150名督導員獲發證書。本港20,000間持牌食肆,約需要3,300名衛生經理及20,000名督導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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