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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衛生條例 台灣可望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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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 )會員國修訂「國際衛生條例(IHR )」,決議採用「普世適用原則」,台灣可望被納入條例中,對此衛生署表示「樂見其成」,同時認為這對台灣參與IHR或爭取加入WHO,奠定一個很好的基礎。

國際衛生條例政府間工作小組(IGWG )第二次會議,21至26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會中逐條審查IHR修正草案。

衛生署國際合作處長張武修表示,前晚已接獲日內瓦傳回的好消息,由於還須5月16日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WHA )通過,不過,張武修認為,IGWG已對條文充分討論,過關機會很高。

IHR第二條第一款通過的修正草案條文為,「條例的執行將完全尊重尊嚴、人權及『所有人』的基本自由」;第三款為「條例的執行必須接受『普世適用』目標的指導,以保護世界『所有人類』免於國際傳染的疾病。」

張武修指出,雖然討論第二條時,會議中沒有提到台灣,但從條文來看,並沒有排拒台灣的意思,加上中國在21日會議一開始就動作頻頻,揚言IHR修正案不能破壞會員國的主權與領土,也針對第二條提出「尊重國家主權」修正案,最後未被採納,顯然WHO已認同,在全球衛生網中,不能排拒台灣。

根據中央社日內瓦的報導,針對IHR第二條爭議,除美國、尼加拉瓜及中國等直接當事國外,工作小組主席愛爾蘭籍的薇樂姆女士及秘書處也居中協調,台灣官員雖不能出席會議及協商,但與美國等保持密切聯繫,完全掌握狀況,終於就條例中最具政治敏感性的條文達成協議。至於中國接受妥協的原因仍不明朗。

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分處處長沈呂巡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美國、歐洲、日本等國代表一致向他表示,通過的條文確立台灣參與國際衛生體系的「法律基礎」。

不過,張武修提醒,條文雖原則通過,但還牽涉到施行細則、條文解釋以及執行部分,因此還有一段時間需要觀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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