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遭遇黑色元宵節

連騙帶強扣律師執業證,搶電腦,僅停業一年而已

南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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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2005年2月21-22日郭國汀律師赴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會見張林及申請取保候審受阻未果。 23日晨興沖沖來到辦公室,準備次日前往長沙市中院閱案卷,並再次會見師濤告知開庭注意事項。9點30分,周處長領著一位長得精巧精神抖擻的中年人介紹稱:這是市局的朱處長。郭律師握其手以示歡迎,朱先生及隨行十餘位年青人提出要參觀一下事務所,隨後,我將他們帶入會議室。

一位青年駕起攝相機開始全程錄相,另一位則作好筆錄準備。朱處長首先要郭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核對編號,郭律師不假思索遞給他,豈料猶如肉包打狗從此不回頭!接著朱從包裡掏出一大摞文章,要郭律師每篇過目確認並簽名。南郭平生首次遇此陣勢,不勉有點緊張,然看到郭律師的大作被如此慎重其事又是錄相,又是簽名,徒生妒忌,何以吾南郭無此殊榮?故大筆一揮全部痛淋漓簽上英文名。大有稿費拿來之氣概。實乃南郭對此種反覆不斷的談話榮幸早已不勝其煩,一心只想盡早打發他們離開,好準備師濤案子!其間,朱郭之間有如下對話:

朱:這些文章是否你的真實意思?

郭:當然是,我所有的網文均是真名實姓,並對自已言論負責。我已公開發表的遠不止這些,當然,稿費版權也系南郭獨家所有!

朱:你的文章有三類:一是就案論案;二是就趙紫陽去世發表的評論;三是既與案件無關又與趙紫陽事件無涉,你為什麼不斷寫文章攻擊中共和政府?你想達到什麼目的?

郭:這是觀念問題,我僅是批評中共的某些錯誤政策和做法(8964,法輪功),旨在讓政府和中共少犯錯,實在談不上攻擊。如果我的論點結論有誤,或是謬論,竭誠歡迎老兄批評批判、或是論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於目的,好玩!有哪麼多人閱讀能贏得讀者的認同,多好!

朱:你可以私下在少數人中間談論,怎麼能上網甚至在國際互聯網公開?

郭:請教哪條法律規定律師不得上網論文說理,不得論政談情?是真理矣或謬論更應公開論辯,真理越辯越明有什麼可害怕?我認為任何問題都可以公開討論,重大問題更應當公開爭辯,愚民政策是導致四九年以降中國如此落後的根源之一。

朱:你是律師,怎能公開反對四項基本原則?還敢在法庭上宣稱:結束一黨專政?

郭:我不同意所謂四項基本原則,我有我的看法和哲學觀,亦即政治生態平衡原理。開放黨禁,開放報禁我1983年在吉林大學時就公開主張,迄今仍望穿秋水!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人權律師正是對政府行政最好的監督。一個人權律師的作用要遠遠大於 100位體制內紀檢幹部,且國家無需支付分文薪水。何樂不為?

朱:還是好好學學《律師法》和《憲法》吧,中國律師有義務忠於憲法,四項基本原則是寫進憲法的。

郭:我當然是遵紀守法的。《律師法》稱做《限制律師法》可能更恰當,因為中國律師實際上幾乎沒有任何權利唯有義務,但中國律師拿什麼拯救當事人?請客送禮送錢還是吃喝玩樂賭?中國律師利用媒體來支持自已的主張何錯之有?我作為人權律師撰寫文章發表政見又有何不妥?《憲法》還真沒有認真讀過,寫進憲法的未必就是真理,君不見連九個代表都被請進了那神聖的憲法!令南郭痛哭失聲無以復加!那是「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的馬克思觀念,但該觀念純屬強盜邏輯!吾在大學時代即以為法律應當是全民自由意志的體現,且須符合正義,理性,人道,公道,人權的普世價值觀,符合自然規律。否則很可能是惡法,立法權與司法審判權一樣,決不能由社會成員中某一階層某一黨獨享,否則必然惡法多多,必然造成司法不公,惡法公民當然沒有義務遵循;司法不公的社會又何來穩定可言?!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示威罷工自由又有誰享受到了?吾不知四項基本原則是憲法第幾條第幾款?更不知什麼是社會主義?當今之世誰最苦?首當其衝者下崗工人是也,次者失地農民也;第三即被剝奪執業權的中國律師們!而郭國汀手中絕活,胸無點墨,又無一畝三分地可供采菊東蘺,悠然見北山豈不苦哉?!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即說過,什麼是社會主義無人知道。鄧小平即以不管白貓黑貓,只要抓住老虎就是好鼠,而贏得鄧理論的殊榮。由此可見,人人都有自已的定義的東西算什麼東東?!什麼是人民民主專政?至於黨的領導,為何就不能是愛國民主黨或是人民黨或是自由民主黨或是工黨或是清水君先生創辦的網絡中華愛民黨其他什麼黨領導?難道打江山坐江山萬歲不變?豈有此理?!

正當郭律師雄辯濤濤口若懸河,幽默帶調侃頗為得意之際。朱處長冷不防拋出一份上海市司法局紅頭文件: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猶如聽到:你被捕了的當頭棒喝!南郭頓時沒了那種春風得意勁,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了!硬著頭皮看到一行行如蟲似狼的文字:

「經查明,你先後在博訊,大紀元,中國魂,自由民主論壇等網站公開發表《我的二十年律師生涯》,《面對十八層地獄—我的真情告白》,《虛偽是極權專制的必然副產品》,《我的心裡話》,《成為一名人權律師》等文稿,污蔑,攻擊中國共產黨和我國政府,詆毀社會主義制度。你在某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庭審中公然宣稱,要 「結束一黨專政」,庭審結束後尚未宣判,你又將《辯護大綱》全文公佈在某網站,你還竟向江蘇省高院提出「由中共黨員法官審理,難免有失公正,指派非中共黨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的要求。另你接受希望之聲電台採訪中又宣稱:中共已經到了未日」。作為一名執業律師,理應忠於我國憲法和法律,嚴格遵守憲法確定的四項基本原則,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你的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我國律師的社會形象,且造成惡劣國際國內影響。擬給予你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上海市司法局2005年2月22日。

此時,郭律師顯得有些亂了陣腳,而朱則悠然自得不失得體地提醒:你有權在三日內申請聽證不要錯過啊。

郭:我明天得赴長沙辦案能否推遲幾天舉行?並機械地提筆寫下:要求舉行聽證會。

朱:我們需要核對你電腦中的原稿,是哪台?

郭:無力地說:在我的辦公桌上。(本應完全有權拒絕其查驗)並引其打開電腦至:「郭律師代理詞與辯護詞」;另「讀書筆記」所有網文庫。朱連推帶強制地將我推出辦公室,任由電腦員去查看,是否有什麼「國家秘密」或是能置郭於大牢的東西。

朱:你的智商很高嘛,也很勇敢啊?朱嘲笑著得意洋洋地說。

郭:豈敢,不敢。你為什麼要看我的文章?共有幾百篇,你一定要的話,全可免費複製走。然後請走人,我明天還要出差哪!恕不奉陪。

不料那個電腦員竟小偷似地將硬盤搶走交給朱。朱裝入一個大信封。變戲法似地又拿出一張「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清單」要我簽名確認!郭律師怒不可竭地拒絕簽字。

郭:請問你有搜查證嗎?有何權力查扣我的私人電腦?

朱:好好學學《行政處罰法》吧!我過去也是律師!

郭:(簡直氣昏了)唯從咀裡蹦出一句:要當奴才也不要如此積極主動吧!因為律師發表文章,司法局竟然有權任意查扣律師的工作電腦!這是天方夜潭?不!這是21世紀的今天大上海與時俱進的發明!

直到此時,郭律師才多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意味著失業了,全家人的頂樑柱就要倒了,奮鬥二十年,一手創辦天易律師所。個人先虧損近50萬元,其中無賴博士沈永明賴賬近20萬元,好不容易填補虧損,卻遇內外聯手陷害又要拱手送人了!豈能令南郭快樂的三笑?!鑒於電腦被強扣將直接導致無法工作,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且電腦內存有十五部書稿,上千篇各種文論,數百篇代理詞和辯護詞,及數百上千各種政論文,及所有的客戶資料。有20年律師生涯的心血結晶。面對強盜般的搶奪,無賴般的欺騙,為能維持正常工作:郭律師只得提出:允許朱處長複製郭律師個人的全部文論帶走;朱斷然拒絕!郭律師再次要求那就將正在辦理的十餘起案件材料郭律師自己複製備份,朱斷然拒絕!郭律師再次懇切要求,僅將明天就要處理的師濤案件材料複製,朱斷然拒絕!此時,朱又出示一張手寫的收到郭國汀律師的執業證收條:將先前騙走的郭律師的律師執業證強行帶走,並威風八面地宣稱:從現在開始,你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任何法律事務!隨後朱帶著那班東西揚長而去。

你們簡直就是一群流氓土匪!斯文的南郭坤士忍無可忍在走欄上為這班東西送行。

強行搶走律師的工作電腦,騙走律師執業證,實實在在發生在大上海。

停業一年的處罰理由,更是荒唐。郭律師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不存在任何違反律師職業道德之舉,而所謂違憲之說荒謬至極。且不說四項基本原則並非憲法條文,即便真是憲法內有明文,難道就不允許律師評論議論?即便不同意四項原則也不引起行政處罰的後果,違憲者只有官方政府才是主體,草根如南郭者如何有此特權違憲?!政府違完承擔的是違憲責任。現實生活中當局本身違憲事例比比皆是,鄧小平的貓論違憲,勞教制度,暫住證制度,強制拆遷,資本家入共黨,吾國教育制度哪樣不違憲?吾國政府何時當憲法是回事?如今,竟因律師堅持捍衛律師的言論自由權,捍衛執業律師利用媒體拒絕行賄的基本人權,因所謂違憲言論而被司法當局處罰!據說在中國是首例。

當局為何如此蠻橫無理強令郭律師停業?為何在處罰根本未作出尚未生效之際,便迫不及待地連騙帶搶地將郭國汀律師的執業證和工作電腦強搶而去?原來郭國汀律師馬上要出庭為師濤辯護,為張林辯護,為鄭恩寵申訴!其根本原因何在?其目的如何?其真實的原因是什麼?各位不妨有獎竟猜。

郭國汀律師在連續出版了四部《當代國際貿易航運法經典名著譯叢》被國際權威律師評級機構 Legal 500評為2001年度亞太地區中國最佳海事律師,卻於2004年公開宣稱要成為一名人權律師。究竟有何用心?!唯耳聞目睹吾國人權甚佳的狀態,貧窮無依的政治良心犯眾多律師爭先恐後為之抗辯之情狀使然!吾決心為消滅中國政治良心犯而努力!因堅決捍衛信仰自由而受到法外優待的法輪功學員們,若大中國12萬之眾的中國律師們竟無律師敢於涉足辯護,中國律師有何臉面自稱是律師!吾決定制止此種完全非法的迫害!

郭律師是鄭恩寵,清水君,楊天水,師濤,張林等政治良心犯的辯護律師;是王水珍,馬亞蓮等拆遷戶的辯護人;還是瞿延亞,陳光輝,雷永峰等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郭國汀律師還公開發表:「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說」;「有感於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教育」;「我看到了絕食絕水平天的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評上海監獄當局違法(90天)無理拒絕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郭國汀律師正在為鄭恩寵冤案向最高法院申訴,而鄭恩寵的辯護律師郭國汀竟被以違憲為由(郭律師將四項說成八項基本原則;將三個說成九個代表!人老了,數學不及格也有罪?)停業,騙走律師執業證,搶走工作電腦,大上海究竟怎麼啦?

南郭以為,郭國汀律師太狂妄了,太自大了,太不自量力了,太自以為是了,太固執了,太自我中心了,太自信了,太雞蛋了(豈能碰石頭!)連眾多官員的苦勸全當耳邊風!真是活該!郭律師的一位合夥人竟興災樂禍地稱:只停業一年上海市對你真好!要在其他省份不取消你的律師資格才怪!你是雞蛋碰石頭!然而他卻忘了,南郭是鐵公雞修練而成的蛋!誰叫他不聽我南郭近三十次苦口婆心的勸導:不要寫政論文,不要上網,不要那麼認真辯,不要那麼書生氣,不要做英雄,不要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不要為政治犯辯護,不要為法輪功辯護,不要為人權辯護,老老實實做你的海事律師賺你的錢得了!當然我南郭做到上述「九不要」易如反掌,但要郭國汀律師也做到,那麼他還是郭國汀律師嗎?

至於說郭國汀律師損害了中國律師的社會形象之說,好像有失公允。有人說他是中國律師的良心,是中國律師最後的理想主義者,是中國律師最勇敢的民主自由戰士,是吉林大學的驕傲,還有人推舉他任全國人大代表,有人建議他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老別介意,吾無意問津!)甚至有人稱他是中華民族的希望,當然這全是郭國汀的學生瞎吹亂拜!令南郭妒忌得發狂,中國律師網上95%的網友們(當然將無同,農家小語,東冬,經緯儀,非法入侵,宋江,文律等網友除外,這些可敬的網友從不敢示人真名實性,卻敢指責南郭是民族敗類!)對他均有相當好的評價。這種評價怎能損害中國律師形象?一名人權律師連自已的律師執業權都這麼輕易地被剝奪,還人權律師哪!當然我南郭才配這麼高的評價!

關於郭國汀律師的文章造成了國際國內惡劣影響似乎言過其實。影響是有的,不過多是讚揚之聲,何惡劣之有?不信搞個網上投票調查如何:(1)郭國汀律師的社會形象如何?(2)郭國汀律師的網文產生了何種國際國內影響?請將調查結果直接告知上海市司法局,中國司法部;上海市中級法院和上海市高級法院,及最高法院。或許是幫助郭國汀律師的途徑之一。

溫家寶先生三哭礦難,即獲人民的好總理光榮稱號;南郭接到上海市司法局「充滿人性,公平,公道,合情,合理,合法,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關懷」的處罰決定書後,失眠三整天,次日一天內六次莫名其妙地淚流滿面,應否獲得人民的好人權律師之殊榮?!堂堂一國大總理,只會流淚可不夠,至於南郭哭他九場又何妨?!郭太太痛哭地稱:郭國汀是悲劇人生!郭氏家庭是悲劇家庭。郭國汀在中國律師界輕鬆奮鬥二十載(平均每日僅工作16個小時),卻落得個一人失業全家喝西北風的下場!為免無窮無盡的苦難,經思前想後決定離婚,以結束悲劇人生和悲劇家庭。當然若再提倡結束一黨專政,當局豈不判郭國汀律師下十八層地獄?!南郭決心自今日始,堅持八項基本原則,遵循十九個代表的偉大思想一百年不動搖,這下總該可以了(郭律師是數學天才,老是搞不清四和八之分,三和九之別)!

千萬不能讓中國首個人權律師成為短命的人權律師!萬萬不能讓中國律師最後的良心死亡!萬千不可讓中國律師最後的理想主義者銷聲匿跡!同胞們不要再沉默(老外們亦請吶喊),發出每個人自由的心聲吧!無論支持或是反對,請投下一票。南郭代表郭國汀律師請求你們了(特別聲明,本次代表獲得了郭律師的委託授權,決無假冒強迫代表之虞!)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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