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訊】「選票議價當街賣」、「選舉法當酒菜」、「村組兩級一齊賣」──這是群眾所編排的民謠,意在諷刺中國正在進行的村級換屆選舉中所出現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怪現象。
目前,在中國某些地方的村級換屆選舉中,賄選現象較多。有些候選人直接到村民家中拉選票,一張票出價300元,而當地農民家庭年均純收入僅1,000多元。有的候選人連續一週在縣城的餐館請選民吃飯。有的候選人請吃飯一次就是幾十桌。
在農村流傳一則故事:某貧困村候選人以每票出資5元的價格,順利當選村官。當有的村民正為得了5元錢而暗自高興時,新村官下令:每人繳納15元!新村官狡黠地說,傻瓜才做貼本生意呢!
賄選者的意圖非常明確,用我手中的錢換你手中的選舉權,而後再用我獲取的權剝奪你手裡的錢。
當前,中國農村群眾非常關心村級換屆選舉。不少村民認為,法律賦予了自己選舉權,就應該保障農民群眾行使好權利。黨的政策是好的,但到下面卻走了調、變了味。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在人大代表選舉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像人大代表參選熱。這從一個側面證明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由於有些人不按正規途徑和程序參選,一些地方人大選舉尤其是基層選舉存在著非法拉選票的現象,賄選時有發生。這是因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黨政官員、人大代表等政治角色有可能帶來重大的利益。
毫無疑問,賄選現象的存在是不正常的,會破壞民主。從政治學的角度來看,選舉過程體現了雙重社會功能:政府不斷尋求民眾對其合法性的廣泛認可,而公眾也在利用其選舉權選擇政府。這個權力委託、合法性授予過程的中介是選票──選民自主地、深思熟慮地填寫的選票。但是,發生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的買賣選票的交易,膨脹了行賄人的私欲、歪曲了受賄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侵害了其他候選人和選民的政治權利,違背了選舉的公正原則。其結果是,基於民意的選舉實質「強姦」民意;選舉結果雖然披著合法性外衣,但根本不具備合法性基礎。並且,從賄選現象的邏輯後果來看,「成本」要求「收益」,「以錢換權」的必然結果是「以權換錢」、「以權謀私」。
然而,賄選之所以產生,也正是由於民主選舉的推行。倘若官員和代表一律由上級指定,賄選也就不可能發生了。代之的只能是買官、跑官。因而,從民主發展的角度觀之,賄選的出現恰恰是我國政治文明進步的一個極端意義上的表現。
沒有競選,賄選也不會出現。而競選則是民主選舉的天然伴侶和民主政治的必經橋樑。因而,如果賄選能夠推動競選的充分化和體制化,那賄選於民主而言,也並非毫無積極意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賄選在民主發展的道路上,是很正常的一種現象。
當然,買官、跑官和賄選對於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建設來說,都是一種極不正常的現象。買官和賄選的本質就是金錢政治、政治腐敗。二者最後的發展結果,必然是要利用權力進行新一輪尋租。要遏止這二者、根除金錢政治,就必須儘快實行競爭性選舉,加快法制建設,完善監督體制,要讓被「選上」的人在其任期內時時、處處受到「選民」的監督。而且,還要使「選民」不僅有選舉權,也要有知情權、罷黜權,可以隨時將為非作歹者「選」下來。從而剷除買官和賄選存在的土壤,推動法治和政治文明的進步。
-----轉載<民主論壇>-----
(http://www.dajiyuan.com)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