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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擬請立法院審議廢止監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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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十三日電)考選部今天指出,考試院第二十三次全院聯席審查會通過監試法廢止案,並配合修正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專技人員考試法等部分條文,將於近日內報請考試院會決議後,轉請立法院審議。

提報權責主管機關考選部指出,辦理國家考試的主體為典試制度,監試為國家考試的外控機制,目前典試制度及相關試務作業均有完善建制且運作良好,辦理國家考試期間如無監委監試,並不影響考試效力。

鑒於國家考試典試委員會是獨立行使職權,考選部表示,未來廢除監試制度後,為昭公信,將原監試法第三條有關監試委員職權,列為典試委員會職權,並於典試法第十二條明定試卷彌封、開拆命擬試題、彌封姓名冊、著作發明及有關文件密號的固封、開拆與核對等事項,由典試委員會推派典試委員監督辦理。

考選部說,未來國家考試廢止監試制度後,如發現國家考試涉有違法、失職,或認為考試試務有不當或待改進處等,監察委員依然可本於憲定職權追究責任。

考選部表示,將持續強化國家考試內部監督機制,維護國家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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