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訪民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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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遼寧省朝陽市人大、法制辦、法院、檢察機關、水利部門:

我叫李秀林,是建平縣萬壽鎮小平房村的一個普通的村民。現將我的信訪材料送致各相關部門,真誠的希望各式各樣管部門能對我的事情作以詳盡的瞭解,並結合國家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政策以及相關文件精神,對我所信訪的事實給予一個圓滿的解決,並依法辦事,落實相聯繫關政策,維護我的合法權益。現將相關事實陳述如下:

在我們小平房村四組是犛牛河穿過地方,訪河養育了我們建平兒女,但洪水的泛濫也曾淹田毀地。自從土地下放後因爲該河套地段缺乏有效的治理並無人管理,加之在沿河的一些樹木被當地百姓偷竊。久而久之,一到夏季,洪水泛濫,沖田毀地,百姓叫苦不叠。1995年冬季,該河流經過製造個鄰村都在治理河道,我們小平房村也開始著手治河、治荒。由上級撥款,我們四組村民每口人拉半方石料治河。但因種原因,治河一事沒有能實現。因爲我在喀左鐵礦工作,該河段是我上下班必經之路,每當看到這片面積達80餘畝的河川,我心裏就酸酸的。於是就産生了要靠自己的力量,治理這條河川的念頭。

1995年月日末,我找到時任小平房要書記的孫昌軍,主動請求治理荒灘。記得當時孫書記講“你要願意治,你就治吧,村裏沒有意見。要地讓洪水沖走了,村裏可不管,治好了算你的!”有了孫書記的話,我心裏有了主心骨,開始著手治河川。1996年春季,我自籌資金1萬多元,雇傭本村村民李守軍的鏟車,開始治理工作。拉石料200多方,修排洪溝,以保證洪水暢通,並鋪墊河川,我不分晝夜地守在河邊,吃住在河灘,建成長約600余米的堤壩。這樣,保持了水土,又保住了樹木、農田。同時通過3年的努力,將80餘畝的沙灘治理成了可以耕種的土地。1999年、2000年春季,我在該地塊上種植了玉米,精耕細作。1999年、2000年都收成玉米7萬斤以上。漸漸地,我的付出和努力開始有了收益、有了回報,全組組民都說我的汗水沒有白流。治好了河灘,也保住了老鄉們的農田。

因2001年換界限選舉發生矛盾,遭到了個別村幹部的嫉妒。有人怕我因爲治河灘人緣好,事迹突出,被選爲村幹部,頂了他們的飯碗,同時別有用心的人敢開始盤算著搶奪我的治灘成果。鬧劇開始上演,我人惡夢開始襲來。

2001年、2002年春季,村裏不停地張貼廣告,說我治理的河川不讓種了,等讓種的時候早又過了耕種季節,我的經濟損失慘重。

2001年,村長錢學余又背著村民,將河套裏的樹木通過關係砍光賣掉,得款不知去向。眼看著我剛治好的河灘、樹木又被砍光,村民憂主忡忡,怕前幾年洪水泛濫的情況出現,整日議論紛紛。

爲了保住老百姓的農田,爲了保持水土,爲了保住我近6年的治灘成果,2002年我自籌資金從喀左縣白塔子買了5000余株楊樹苗,雇工10人栽了7天樹。又用柴油機從河裏抽水10天,並晝夜不停地看護,將我治理的河川栽上速成楊,企盼小樹快快長大,以便保護農田,保護水土。

但我的“壯舉”又遭到了以錢學餘爲首的個別村幹部的嫉妒,他們把林業局的人找來,讓我拔掉樹苗。說我的樹苗有病菌,有污染。我請求林業局的幹部檢疫,他們說:“天安門廣告場閑著呢,你怎麽不去栽樹?”我據理力爭,他們的行爲也遭到廣大村民的抗議。後來林業局的人不這了,並且林業局的個別同志說,我的行爲是合法的,只不過有人想在背後整我而已。

誰知,這些別有用心的人見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聘請一個律師,以村爲原告,借村主任錢學余的權力,將我訴到人民法院。本以爲人民法院會保護我這個治河的功臣,但誰知,法院在原告主體不合格的情況下,沒有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就裁定先予執行,決定撥掉我辛辛苦苦栽活的5000株楊樹,如狼似虎的幹警,視裁定爲聖旨,不分清紅皂白就拔樹、毀樹。眼見5000株茁壯的樹苗被毀,我的心如刀絞。法院將我妻子強抓進了拘留所,並開白條罰款2000元。爲此我經濟損失近萬元。

各相關部門、相關領導,我是一界平民,在村無法治荒灘的情況下,我經允許,自籌資金,治灘栽樹,保住百姓糧田,保持水土不流失。治荒灘爲良田,我不敢自稱有功,自知無過。我組75戶,曾有69戶村民簽字同意由我治灘栽樹。我也爭得到村書記的允許,依據遼寧省政府[2004]4號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套管理條例》、《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內容,我的治灘行爲合法有效,得到本組衆多村民認可,得到百姓稱讚。不僅合法而且順應民心,順應民意。“四荒”應遵守“誰治理,誰管護,誰受益”的政策,但國家這麽好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這些人視爲垃圾,並運用手中的權利,不去治理荒灘,反而整治我這個治河有功之臣,竊取我的治河成果不算,而且還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集體資産流失。法院本是保護百姓合法權益的神聖機關,但適用法律不當,卻成爲助紂爲孽的工具。自從人民法院判我販庳,強行拔樹後,這治理的荒灘雜草叢生,水土資源流失慘重近3年。

更爲可笑也是是令人髮指的是5000余株樹木被拔兩年後,現在因爲水土流失嚴重,不得不花費人力、物力、財力,又栽上樹木,而且成活率較低,倘若不是法院的一紙判決助紂爲孽,當年我栽活的5000株速生楊早已成爲荒灘上一道綠色屏障。而且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雙豐收,這80餘畝的土地上將産生多大經濟價值,無法估算。

爲此事,我多次信訪、上訪,我請求,依法查清我反映的事實,依法撤銷[2002]建民初字第734號民事判決書,並按國家法律、法規,給予我治理80餘畝荒灘和5000株樹木的合理經濟補償,以達懲前毖後、有錯必究的目的,詮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真正含義。
此事,我將拭目以待。

信訪人:李秀林
2004年3月
聯繫電話:0421—7850042

***************

李秀林書寫的一份舉報信

舉報信

致各級人大、法制辦、法院、檢察機關:

我要舉報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萬壽鎮小平房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村鐵選礦廠廠長的錢學餘,他十幾年來的違法亂紀、腐敗行爲。請各級領導查明。

一:2001年,2004年,兩次換屆選舉時,他目無法紀,雇傭他手下30餘人之多,用盡各種手段,拼命拉票,還把他小舅子、外甥找來,動手示威,行兇打人。

二:因換屆選舉的矛盾,三個組的300餘畝地,落荒三年,有村把樹林砍光的林地,有村民的開荒地,有投工投資經過三年精心治理的河川80餘畝。這塊地就是我治理的。我爲了保護自然環境,把這80畝地栽上了樹,這也犯了“錢”法。錢學餘把法院找來,拔樹,抓人,罰款。給我造成了重大的損失,現在成了貧困戶。

三、因爲選舉,上級下發的救濟款,錢學余看選舉時誰選他了,他就給予救濟,不選他的就沒有。殘疾人救助款,選他的人給1300元,沒選他的就給170元。爲什麽一樣的殘疾人不是一樣的照顧?剩下的錢都弄到哪里去了呢?

四、1994年,孫昌軍,辦起了村鐵選廠,那時真是爲人民造福。錢學餘一看鐵選廠,有機可乘,就把孫昌軍弄掉。1996年錢學餘正式擔任,黨支部書記,兼任主任,又兼村鐵選廠廠長。用他的家族人員管理。叫他小舅子當現金保管,用集體的錢20萬元爲他小舅子買了台小轎車,爲他個人所用。還爲他外地的小舅子、連襟各買裝載機一台。

五:2002年8月份,村鐵選礦的金櫃被盜,現金27,000元、單據6萬元。2003年,3月份村辦公樓的錢櫃被盜現金2000多元,單據若干。不調查,不破案,村民們都氣憤的說:都是錢學余一手策劃的。

六:自從錢學餘當上鐵選廠的廠長以來,收礦石的價格比別的地方的都低100元左右。賣礦粉的價格也都照別人家的低50元。這不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七:2003年冬,就有三次賣鐵粉沒有入帳,據他的內部人透露1996年秋一次存入銀行70萬元,據村民們懷疑,我們平房村鐵選廠十幾年來,就有8千萬元資金流失。

八:錢學餘倒賣村的礦產資源,成了倒賣礦點的經紀人其中倒賣李躍田的礦點就是其中一例。他把李躍田的礦點賣給了李濤,李躍田和李濤打了3的官司,花了20多萬元,錢學余給李躍田造成了貧困。錢學余用集體的錢賠李濤170萬,給集體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九:錢學餘夥同他人,在2004年,10月份,私自建了個鐵選礦點,占地20多畝。爲了搶購村裏的礦產資源,於2004年12月5日,錢學餘下令,各礦點加班地幹,不顧工人安全,12月12日下午3時,出了事故,砸死了李維邦,重任一人任亞學。錢學余拿集體的錢給死者家屬20萬元,不上報。隱瞞事實,還製造僞證。

十:錢學余聘用拉票有功的李明爲村主任,爲了給錢學餘公報私仇,危害社會,給村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2001年5月份,因土地糾紛案,李明將王陣彬打傷致殘。錢學余拿集體的錢11萬元給李明買了個緩判。至今,錢學余還叫李明在村裏找沒投錢學餘票的個人的小腳。

十一:2001年、2004年自來水公司兩次在平房村打井,給了多次補償費,都下落不明;2004年青峰山鐵礦挖水路管道經過我們村,給了一批補償費,下落不明;2001年電業局經過我們村,給了一批補償費也下落不明。

十二:2003年7~8月份,平房村小學改爲遊樂廠,主體沒動,只是改了門窗,換了房蓋,平鋪了地面,就耗資38萬,這是公開帳。

十三:錢學余不顧村民死活,爲他多得獎金,把養雞戶安排到有水利設施的一等耕地上。用口糧田,換取宅其地,蓋上永久性建築只要養雞在哪批地都行,根本沒有規劃,亂站耕地,造成土地流失,造成80多畝地的水利工程報廢,村民損失極大。

十四:1998年上級水利部門給4、5組撥款搞3655工程。2001年上級水利部門,給4組300多畝地搞噴灌給兩套設備。兩次工程沒打井沒拉電。用的是鐵路多年的陳舊廢井,用鐵路高價電,用最簡便的方法安裝上,一用就壞,根本沒發揮作用,早已報廢。錢學余不爲村民著想,只爲他人個人得失。

十五:錢學余書記兼村主任在2000~2001年,2年之內把平房村的樹,不管是防風林,還是護岸林不顧村民的阻攔,找派出所鎮壓,5000多棵樹全砍光,賣樹款還下落不明。

錢學餘口頭上說爲民造福,大把揮霍浪費。村裏大小建築都用他的親戚朋友。村裏的豬廠、雞場、花卉大棚也都給他的親戚朋友。什麽是縣、市的示範村,集體的資金遭了殃,大多數村民遭了殃。錢學餘大肆宣揚:朝陽市內告不了他,我們四、五組村民就有200多人反對錢學餘的不正之風。懇請各級領導到我們村裏來核查。
舉報人;李秀林
2005年4月12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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