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個人利益 斷送港法治與法律權威

王岸然:曾歷史評價會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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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行政會議昨日早上9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就行政長官任期提請人大釋法,並在1個小時後決定由政府主動要求釋法。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隨即向立法會提出,在昨日的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後,加插一項議程,就新的行政長官任期發表聲明。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對曾蔭權今次的做法感到很失望,指責他出賣了香港的法治及自主性,來換取個人的利益。王岸然說:「做官他(曾蔭權)是可以,執行上頭的意旨,讓老闆易下台。但在維護香港的獨立、司法制度與及『一國兩制』,他就是隨手丟棄。」他斷言曾蔭權在歷史上會得到一個很差的評價。

無港府提請釋法機制

王岸然指出,《基本法》內並沒有一個機制,讓港府主動要求提呈人大釋法。他說,中共收回香港後,今次將會是第3次釋法,董建華在第一次要求釋法時,其實已經很錯,而去年4月26日的釋法是中央主動提出,港人根本無發言權。今次曾蔭權的做法和董建華當年的做法一樣差,是自己要求人大釋法。根據《基本法》,釋法可以由人大主動提出,或是由終審法庭的法官在審案時主動提呈人大釋法,卻沒有給予港府提呈的機制。

至於司法覆核是否會影響7月10日的特首選舉,王岸然表示,司法覆核其實可以很快完成,不會造成影響。不過,北京不相信港人的做法,寧可選擇釋法,很快的解決一切問題。王岸然指特區政府現在主動要求釋法,很明顯是阻止民間尋求司法覆核,因為以曾蔭權為首的特區政府,只是考慮到政治後果。但是,即使司法覆核對特首選舉會造成不明朗的因素,可能引致新特首未能如期選出,但不能因為避免危機出現,就要破壞制度。

王岸然不同意特首任期一定是5年,他認為,在法治制度下,應以法庭的解釋為依歸。王岸然說,新特首任期是5年還是兩年,中間確是有不清楚的地方,要有一個制度去敲定,而且要尊重這個制度;若終審法庭說是5年,那就不應該再釋法。

從民主發展的角度來看,王岸然表示較喜歡兩年,因為「選多兩次始終是好些」,對一般人的政治覺醒會強一點,兩年後港人可以爭取普選,多些爭取的機會畢竟是好事,而5年與2年之分對民主發展是沒有意義的。不過,從法治的穩定性和尊嚴,這又是一次衝擊,他認為衝擊不在於誰的解釋對,最主要是曾蔭權的「邪惡」露了出來,一個領袖為了名可以甚麼都做,做北京上頭的打手。「以這種心態做特首,香港人接下來就麻煩。一個人為了名可以放棄自己的原則是很危險的,你不知道他將來會做甚麼。」

北京權大於法隨意干預

王岸然說,《基本法》的原意是中央盡量不干預香港事務,但時至今天,中央已經是很隨意地干預。法律寫得再好,法律的權威性在於人們的支持和尊重,現在有人隨意拋開那個制度,始終是權大於法、政治行先,就如今次的事件。

至於特區政府在處理今次人大釋法方面是否很草率,王岸然說,政治是權力的對比,當香港人沒有表現到一些群眾力量時,對曾蔭權來說不需要那麼緊張,到有10萬、8萬人上街,曾蔭權會多做點「公關」,但現在他連這些都不做。顯然,民主派在這件事情上是失敗的,一般人只是見到有爭拗,但感覺不到重要性在哪裏。

至於今次的釋法在損害香港的高度自治方面是否較前兩次的釋法嚴重,王岸然認為,第一次釋法對香港的高度自治的損害最嚴重,因為是開了先河,而去年也是嚴重,效果等同立法,因為是加了一些內容。今次沒有加東西,只是就兩個可能性決定其中一個,相對衝擊性是比前兩次低,但心理因素卻是更甚,因為事不過三,做了第三次,以後就不會讓人感覺《基本法》權威性仍在,不再相信《基本法》有甚麼保障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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