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幼英╱台北報導〕王靜瑩昨天終於拿到保護令,對她來說暫時擁有小孩的監護權,就是最好的情人節禮物,此外王靜瑩也決定撤銷對陳威陶的傷害告訴,而經紀公司也決定讓王靜瑩拍攝新書照片時公開露面,接受媒體訪問。
王靜瑩、陳威陶雙方在家暴法庭,都有提出4月14日互毆的驗傷單,不過法官在裁定書裡指出,王靜瑩遭受陳威陶掐住頸部時,為求呼吸活命所致誤傷,尚難認定王靜瑩故意傷害陳威陶,況陳威陶驗傷單為淺傷,與王靜瑩頸部與四肢擦、抓傷等多次傷勢無法相提並論。
裁定書中也指出,陳威陶對於過當之施暴舉動一直編理由辯解,未見深切悔意,法官不足採信提出之抗辯。
所以裁定保護令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不得對聲請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相對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對於聲請人為騷擾聯絡行為。
三、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為之行使或負擔暫由聲請人任之。
由於內容並未如媒體報導所言,陳威陶需遠離王靜瑩兩百公尺以上,事實上,法官駁回了遠離其住所及不得通話、通信聯絡行為部分,因為陳威陶在7月26日出庭時,提出7月21日有到王靜瑩住處,與小孩碰面,並有手機照片為憑,予以駁回聲請。
陳威陶此舉讓王靜瑩很受傷,覺得自己受騙了,王靜瑩表示,見面原因是陳威陶答應離婚,同意讓出小孩監護權,但前提是要見小孩和她一面,所以才在保母和父親的陪同下,跟陳威陶見面。
但在家暴庭開完後才知道,陳威陶一切動作與承諾,都是為了在法庭上當做證據,讓法官相信他們之間有密切聯絡,並不需要保護令。
王靜瑩友人透露,其實讓靜瑩更失望的是陳威陶竟然在與她和小孩見面的同一天,同時向法院提出聲請暫時保護令,幸好靜瑩有留下雙方的簡訊內容,大家也勸她不要再相信他的任何話。
此外,王靜瑩也決定撤銷傷害告訴,她認為,事情已經過去了,她不想再追究,希望能好聚好散,雖然當不成夫妻,但為了小孩,希望未來還是可以當朋友。
陳威陶的律師楊國宏人在台南,並未收到保護令,他說:「我沒看到內容,不方便表示意見。」但對於王靜瑩方面覺得陳威陶利用探視時拍的照片,達到目的一事,楊國宏說:「你們自己去判斷,但我相信大家看了照片就知道誰對誰錯。」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