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恒聲明:我不是30萬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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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訊】多倫多一名加拿大籍的華裔律師陳丙丁,日前在當地的中文媒體上發表公開信,號稱自己是280多個團體及30萬華人的代言人,要求加拿大有關機構禁止一家華語電視臺――「新唐人電視臺」在加拿大落地。這30萬華人及280個團體的界定非常的模糊,本人深恐自己也被誤劃為30萬中的一員,特此聲明:我不屬於這所謂的30萬。

作為中國人,我們從來就被自己的政府代表著,那些玩弄權力的政客動輒就以代表多少億中國人的利益自居,在國際上大講人權就是吃飯的權力等等等等,儘管這些人根本就不是我們中國人自己選擇的,我們也從不認為他們可以代表我們,但他們卻總是非常自然的,開口閉口「代表中國人民如何如何」。為了擺脫這種時時刻刻被別人強行代表著的屈辱,我們選擇來到加拿大,在這裏,至少我們可以開始學習著如何代表自己去選擇和表白了。

然而今天,多倫多居然也出了一個陳丙丁,聲稱自己在代表30萬華人講話。講什麼呢?原來是攻擊一家沒有大陸政府背景的北美獨立中文電視臺「新唐人」進入加拿大有線電視網路,理由就是該台播放了一些與法輪功相關的內容。我們先不說這個理由是否能成為理由,只說說對於大部分華裔加拿大人來講,一個中文電視臺的落地,使華人能在這個多元文化的社會裏擁有一個24的國語電視,起到傳播文化、溝通華界、豐富精神生活等等的作用,誰能說這不是一件幸事呢?不管這個電視臺的觀點和背景如何,生活在多倫多的華裔有自己選擇和判斷的權力和能力,好的東西自然就會被人們所接受,不好的東西人們自然就不會去看去、去支持,那麼它自然也就會被淘汰。為什麼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裏,居然有人敢站出來打著30萬人的名譽,否定著30萬人自由判斷和選擇的權力呢?

身為律師的陳先生,公開在公眾媒體上,打著30萬華人的名譽,攻擊一家合法獨立媒體,他難道真的不懂得,在西方社會,任何事情都要講證據的嗎?手裏如果沒有30萬個華人的簽名,怎麼就敢代表30萬人講話?任何一個民選加拿大議員都只能代表其選區的人講話,陳律師真的是不懂法、不懂什麼是民主和權力嗎?他為什麼要把自己放到可能要面對新唐人法律起訴的危機中去呢?

帶著好奇,筆者對新唐人稍做了一點瞭解,這家總部設在美國的獨立華語電視臺,本月還被核准為可以直播紐約市長大選的唯一華語電視臺,其24小時的電視節目在美國多個華人居住城市的有線網路上播出,更通過衛星覆蓋全球。正是由於該台內容的獨立性,該電視臺在全球的業務都受到來自中共現政府的強力擠壓,其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報導在全球各地不斷出現,僅加拿大新唐人多倫多總部就曾在今年的4、5、6月間,四次受到莫名白粉恐嚇信件的攻擊,結合這些背景,這位陳律師的奇怪行為大概也就有了答案了。

不管怎麼樣,作為一名已享有自由的權力,已擁有自主判斷一切、選擇一切的華裔加拿大人,我拒絕任何人以所謂的華人的名譽謀取其個人的或集團的私利,你要用,就請堂堂正正的拿出社團的名頭、支持者的簽名來,否則對這種欺世盜名的行為,就是要揭露,就是要堅決的杜絕,否則只會使華人在加拿大這個多元文化社區中的形象和地位受到玷污和損失。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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