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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物價上漲 財政部:擬調高免稅額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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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十七日電】財政部賦稅署官員今天表示,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超過上次調整免稅額年度百分之三以上時,必須按上漲幅度調整免稅額,除非未來幾個月物價大幅下跌,預估今年十一月財政部將反映物價,調高免稅額、扣除額,減輕民眾所得稅負擔。

財政部研擬調整範圍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將在九十六年申報明(九十五)年度所得時適用扣除。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余政道(高雄縣)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油價節節上漲,各項物價也隨之上漲,蔥、西瓜、芒果漲幅將近百分之一百,所得稅的免稅額、扣除額應該要反映物價調整才公平。

賦稅署副組長郭禮鈐表示,上次在九十年調整免稅額和扣除額,九十一年、九十二年物價下跌,去年下半年物價開始漲,今年一到七月物價漲幅最大,將近百分之四,已影響每一家戶負擔,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如不調整確實不合理。

他表示,財政部會在今年十一月以去年十一月到今年十月的平均物價指數觀察,是否較九十年度物價指數上漲達百分之三,現在看起來應該會調整免稅額、扣除額。

郭禮鈐表示,除非未來幾個月物價大幅下跌,預估今年十一月財政部將反映物價,調高免稅額、扣除額,減輕民眾所得稅負擔。

他說,如果物價上漲幅度達百分之四、百分之五,財政部會在免稅額、扣除額調整上完全反映,不會只調百分之三。

不過,余政道表示,今年物價上漲造成民眾負擔,應該在明年申報今年所得稅時就扣除,不能等到後年申報明年所得稅時才適用,他將會透過修法,讓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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