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民代包政府工程,已是社會上半公開的秘密,如今要注意了,法務部已完成「期前宣導」,即起對準「包工程民代」下手,並置重點於借用親屬名義或親戚公司迂迴包政府工程的投機者。
法務部說,只要清查到民代,或其相關親屬、相關公司招攬政府生意,一旦發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一律開罰、絕不寬貸。
法務部是以發文方式,「提醒」民代注意切勿違法,除早已發文知會各地方民意機關外,今年則再發文轉知立法部門;這些舉動,形同向全國民代下達「不得與相關政府部門做生意」警示令。
法務部抓「包工程民代」,採取的是先禮後兵措施,因為多數公職人員對利益迴避規定不清楚,但實務上民代與政府做生意,又很頻繁,因此法務部政風司先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進行條文解析,闡明不得與政府有生意往來的對象範圍。
完成法律解析後,隨即將解析意見轉知民意機關,並在法務部網站上公告。
法務部說,民代不能做生意的對象是受其監督的機關,如立委不能和行政院及政院所屬機關做生意,縣市議員不能和縣市政府與所屬機關做生意。
且不僅民代本身,民代二親等內親屬、相關親屬開設的公司、工廠,甚至相關親屬只任企業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也都不能與相關政府部門做生意。
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法處罰交易行為金額的一至三倍,換句話說,如果向政府機關標下一億元工程,但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最低也要罰鍰一億元。
民代實際在包政府工程者,多不勝數,如涉及砂石弊案的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等人經營富欣企業社,「借牌」圍標搶下五千萬元台南縣曾文溪淤泥疏浚工程,除涉及弊端,富欣企業社也有可能違反利益迴避。
去年台中縣立新國中前校長賴錫安,也疑似因為民代介入營養午餐採購關說,受不了壓力上吊自殺。
民代以外的著例,則有前內政部政次許應深的胞弟許應全成立「全永盛」公司,標下消防署採購工程五千多萬元,「全永盛」因違反利益迴避被裁罰五千多萬元。
法務部不願透露是否已鎖定特定民代或相關親屬、相關公司祭出鍘刀,只表示,「查到就罰」,絕不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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