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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校規 不講國語就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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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學校校規無奇不有,人本基金會昨天公布部分學校不合理校規,有學校不講國語要記過,男女生在教室密室共處或一起騎車,會被記過,台中一中則規定期中或期末考期間,普通感冒不准請病假;人本痛批,現今有太多校規根本嚴重違反人權。

教育部主秘吳財順昨天指出,已要求25個縣市,即日起全面檢視中小學學生獎懲規定,不合理規定應即日廢除或最遲3個月內修訂;且各中小學校規內容,不能逾越縣市所訂的學生獎懲規定。

高中職不合理規定,則由教育部逐一檢查,預定2個月內完成修訂,大學則由學校自行檢討;吳財順保證,下學期開學前,各級學校不能再有違反人權的校規。

昨天被點名不合理、不合時宜的校規中,以斗六高中的男女生交往規範及土城國中要求不講國語即處分的規定最離譜,斗六高中要求異性非經允許不可單獨自習或聊天、不可一起騎車或互載,甚至連搭肩、勾臂、摟腰等統統不行,否則要記過。

針對斗六高中表示校規是經過校務會議及家長會通過,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包崇敏昨日批評,部分家長會觀念跟不上時代,才會為學校背書,因而主張各級學校校規,應由行政主管機關訂定合理的規範,並加強監督。

人本基金會昨天也公布校園不合理獎懲的投訴個案,包括屏東女中2名女學生,因在校外有親密行為而被記2警告,該校更強制規定要2個小過以上才能提申訴,讓學生投訴無門。

斗六高中則有學生因在安靜隱密處討論功課被記過;華岡藝校甚至有學生租屋唱卡拉OK被記過及退學,還有學生因出國交異性朋友而被退學,凸顯校園充斥違反人權的片面獎懲標準。

人本董事史英針對路竹國中學生遲繳學雜費被要求寫悔過書一事提出呼籲,學生延誤註冊,校方應主動提供協助,而非僵化處分;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湧誠也說:「上一代的台灣人是沒有人權的社會,但至少這代應予改善並享有完整的人權,而非用校規獎懲來侵害學生人權。」教育部應主動積極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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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老校規未翻新 但沒人被罰

〔自由時報記者╱綜合報導〕人本基金會昨天公布部分學校不合理校規,被點名的學校統統有話要說。

台北縣立土城國中校長朱清雅解釋,在校內不講國語,屢經糾正仍不改正者要罰的規定雖存在,但創校至今37年,從沒有學生遭罰,該條規定昨也先行刪除,隨後再補行政程序。

中壢高中表示,「無故進入別人教室」要記大過一事,主要是針對闖入上室外課班級的無人教室,該條款實施至今也沒有人因此被記過。

台中一中學務主任陳金龍則指出,由於以往曾有學生故意在段考時請病假,因此校方才在「學生考察辦法」中明訂,兩次段考若有請假、得以一次段考成績考評,考量學校推薦學生參加大學推甄的排序多斟酌平時考試成績,因少數學生投機作法影響公平性,才予以規範。未來學生若於段考或期末考請病假仍應依規定辦理,必須提出地區醫院的證明,確保公平性。

斗六高中教務主任顏振川則說,為避免男、女學生有逾越單純男女關係的行為,該校在十數年前訂定所謂「斗中十誡」規範,其中異性單獨同處一室及單獨談話都在「十誡」內,直到去年才列入校規,但這麼多年來,並沒有學生因此被處分。

屏東女中校長林秀琴表示,學校的班聯會、教師會及家長會等代表共同訂定一套申訴辦法,若被處分的2位女學生覺得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訴。

華岡藝校校長丁文慶大喊冤枉說,4名學生在校外租房子,卻一整晚待在KTV唱歌到天亮,嚴重違反學校規定;另一案則是,老師帶領學生出國表演,但1名女學生返國後,立刻自掏腰包買機票,瞞著老師和家長偷偷出國,與1名認識不久的男友交往,她的行為已逾越學生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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