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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受贈貓熊 台將擬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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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高嘉和、黃忠榮/台北報導〕有關中國近來刻意炒作遴選貓熊來台話題,台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表示,貓熊是華盛頓公約列入瀕臨滅種的動物,能否離開棲息地到台灣來生活,保育團體會有不同意見,況且華盛頓公約是國與國間的規範,中國能否接受台灣是一個國家,這也是個問題,他認為,貓熊來台的可能性不高。

謝揆說,貓熊問題不能過度期待或政治化,不管貓熊能不能來台,中國都應該尊重台灣的選擇。

他指出,貓熊是國際級保育類動物,依據華盛頓公約規定,中國必須依公約規範核發允許出國證明書,這公約是國與國間的規範,以目前兩岸的特殊關係,中國不太可能會接受台灣是一個國家的事實,那貓熊來台可能性就不高。

外交部政次高英茂昨在立院答詢時則表示,為避免中國操控貓熊議題,傷害台灣國際形象,政府將推出跨部會的說帖,從專業、保育及法律(國際公約 )角度出發,釐清政治與專業的分際,說明台灣政府為何現階段不能「欣然接受」的考量,如此不僅可讓國內民眾了解事情真相,更可分送各外館向國際社會做完整說明。

美專家提醒 台灣收貓熊自喪主權

〔中央社華盛頓9日電〕華府「第三世界事務協會」執行理事哈恩,今天在華盛頓時報讀者投書欄刊出的投書中指出,台灣不能接受中國贈送貓熊,是因為這將意味著否認台灣是具主權地位的實體。

華盛頓時報7日曾刊出美聯社一篇題為「台灣對中國送貓熊感到不悅」的報導,這篇報導指出,台灣「指控北京粗魯地宣佈要送出貓熊,沒有先跟台灣諮商」。但「第三世界事務協會」的執行理事蘿娜.哈恩(Lorna Hahn )針對這篇報導投書指出,這裡牽涉到的不只是傷感情的問題,還涉及一個大得多的問題。

哈恩這篇題為「貓熊政治學」的投書中指出,根據「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國只能出借貓熊,不能將貓熊贈送給他國。由於北京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可以宣稱只是將貓熊由中國的一個地方轉移到中國的另一地方,「讓台灣同胞好好地照顧」。但台灣不能接受這種解釋,因為這意味著否認自己是具主權地位的實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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