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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明星頻頻遇「購房陷阱」 碰到房事也頭疼

2006-01-10 11:2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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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中華網1月10日報導)如今明星買豪宅、住別墅不希奇,沒想到跟物業、開發商扯皮這種尋常人家少不了的芝麻事也脫不了干係。日前,原東方歌舞團著名歌唱家朱明瑛和自己所居住小區的物管官司鬧得沸沸颺颺,看來高貴的明星,碰到「房事」也喊頭疼。

  傷了
  
  劉孜:200萬元買的房長毛時間:2005年1月
 

  最倒楣的當數劉孜,雖然是明星也是美女,但是房產商還是不買帳。她兩年前在北京購買了總價200多萬元的精裝修商品房,分期20年付款。交房驗收時,劉孜就發現多處施工及裝修品質問題,一個月後,一樓臥室還出現了大面積墻體及地板滲水、墻面剝落,客廳、衛生間地面及墻面發黴、長毛。開發商承認問題在自己,但表示一直在維修,可是三個月卻沒有什麼改變,由於雙方在索賠上不能達到一致,劉孜只得提出訴訟。

  記者感言:太黑了,這真的太黑了。
 
  遭了
  
  孫楠:分手導致拖欠物業費時間:2003年12月
  

  分手了,誰來付物管費?孫楠和辛欣據說就是因為分手了,所以誰也不願意再掏這個錢。二人相戀時以按揭方式聯名買下了北京一處小戶型別墅,前後住了4年。分手後,二人相繼搬出,因為拖欠了近7年物業費共計5萬餘元,原本分手的孫楠和辛欣,又共同面臨一場官司。

  記者感言:既然是明星,起碼的素質還得有,該繳的錢跑不脫的。

  告了
  
  蔣雯麗:起訴開發商手續不全時間:2003年6月
  

  買房子辦不了房產證,這樣的房產陷阱早已經讓普通人害怕,沒想到也讓明星碰上了。蔣雯麗夫婦就由於房地產開發商未能如約提供辦房產證的相關文件及手續,向法院提出賠償70萬元的訴訟,

  記者感言:有人說蔣雯麗是仗義出手,為百姓維權。不過,要不是自己頭上挨了一悶棍,我想,哪個明星想去惹這些麻煩喲。 (重慶晨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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