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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金融經濟案 施茂林:台灣尚有數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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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三十一日電)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表示,目前全國尚有三、四十件金融經濟案件正在偵辦中,大致分為股票交易、資產處理、併購不法、私募不法四大類型,除要求檢察官積極偵辦,並將強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駐點檢察官功能,透過加強偵辦弊案將使相當規模的金融公司處理資金更透明化。

施茂林表示,除中信金案,目前全國尚有三、四十件金融經濟案件正在偵辦中,大致分為股票交易、資產處理、併購不法、私募不法四大類型,其中以股票交易和資產處理兩種類型案件最多,私募不法類型的案件最少。

他指出,若詳分這四大類型案件犯罪行為,股票交易類型包括內線交易、串通買賣、操縱股票和控制交易;資產處理類型包括掏空資產、資金貸與異常、挪用公款、隱匿財產、財報不實和捏造債務;併購不法類型包括不依法公開收購、以迂迴方式併購、串通併購;私募不法類型則包括違法向大眾募款、違法買賣私募等。

施茂林表示,目前檢方偵辦的重大金融經濟案件,許多都是「套餐式」不法,即不法行為包羅萬象,相對地,檢察官必須提升專業能力,方能發掘和釐清犯行。

他指出,加強偵辦金融弊案方面,希望在金管會的駐點檢察官能發揮功能,過去金管會檢查局是重點合作單位,現今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銀行局也將列為加強合作的單位,相信經檢方積極偵辦金融弊案,將使上市上櫃公司更健全化、凡金融界具相當規模的公司處理資金也將更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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