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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國家政權罪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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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

連接收聽

我是子悠﹐大家好,我是東海。

噯,東海,今天我們要跟大家一起來聊點什麼呢?

嗯,咱們今天來關心一下國家大事怎樣?

哦?什麼國家大事呀?

不知道你最近有沒留意,這最近呀,在網上有許多新聞報道了這樣的消息,說是某人、某人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多少多少年。而且從人數上來看,還不少呢。

啊,你還別說,這個罪名以前就常有聽說,尤其是在六四之後,還有這個鎮壓法輪功修煉者的時候,這些個公、檢、法的人經常會以這些個罪名來定他們的罪。

說起這個其實都挺可笑的,人家也就是煉個氣功,鍛煉個身體,這樣也夠的上個顛覆國家政權,咱們這個國家政權也真就是太脆弱了。

哎,應該說這中共太脆弱了,甚至已經達到了「弱不禁語」的成度。記的在這個十六大前後,有一大批民主人士還有這個異見人士也因為他們的言論觸及了中共的痛角,讓它有所忌憚,所以也以同樣的這個顛覆罪的罪名把這些人給關了起來。不過好像已經有陣子沒聽到過誰因為這個罪名被定罪了,怎麼現在又來啦

是呀。噯,那你能不能先說說看,你所知道的這個以前以這種罪名被起訴判刑的人都有哪些,他們的情況又都是怎樣的呢?

哇,這個可就多了。那就十六大前後來講呢,因為當時呀,有一批著名的異議人士象趙常青、桑堅城,還有這個遼寧網路異見人士姜利均、四川中國民主黨員歐陽懿、中國民主黨成員何德普等人因為聯名寫了一封《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所以在事後皆遭到當局的控訴,而罪名呢,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嗯,那麼這個活動的發起人是誰?這個公開信裡到底又寫了些什麼?他們又為什麼會被冠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呢?

應該說是趙常青先生呢在十六大之前聯繫了約二百名異見人士一起聯署了這封公開信。內容呢就是要求平反「六四」、釋放政治犯和擴大政治改革。那趙常青本人的經歷也挺有傳奇性的,他曾因參與八九年民運被關押半年。九八年,他又因為揭發陝西省一次縣人大代表選舉舞弊,被當地法院以危害國家安全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三年。

啊?這揭露政府的腐敗行為也能算是煽動顛覆?

是呀。所以就從這一個非常小的方面就可以看出這個顛覆罪在中國其實是個多麼荒誕不經的罪名了。那麼除此之外呢,像剛才講到的,在十六大召開之前,還有許多人也以這個顛覆罪的罪名被判刑入獄了。而且這種現象還不只是在某個特定的地區的個別現象,而是在全國各地的法院裡都出現了類似的審判。那些涉案的被告呢,也都被處以了重刑。像這個遼陽鐵合金廠工人姚福信被判入獄七年。北京青年知識份子徐偉、楊子立、張宏海和靳海科更被判入獄八至十年。

噯?那麼這個姚福信,他是個工人,他又是為什麼會被起訴顛覆罪呢?

據這個中國勞工通訊報道說呢,姚福信是因為在零二年的時候參加了在遼陽領導工人遊行示威而獲罪入獄的。而這次的示威也不是單純的工人鬧事,而是因為遼陽鐵合金廠倒閉後,失業工人沒有收到承諾給他們的退休金和欠薪。失業工人同時懷疑工廠管理層侵吞大量公款,遂上街遊行抗議。這次的這個活動可以說是中國在二十世紀初規模最大的示威活動了,示威人數達數萬。

真的呀?!好像都沒怎麼聽說過呢。

嘿嘿,這也就是咱們現在在這兒說,想在國內的環境下聽說這樣的事兒,你有膽聽人家還沒膽說呢,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被冠個顛覆罪的罪名把你關起來了。

噯,這話說回來了,剛剛只聽我說以前的事兒了,那麼現在呢,你剛剛說這最近網上新聞又報出了有許多人因為這個顛覆罪的罪名被判刑了,這又是怎麼回事兒呢?

這個呀,嗯,要從這個維權律師高智晟律師說起了。高律師在九月二十一日被中共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給逮捕了起來。那麼這個消息傳出後,引起社會上許多民主、維權人士的不滿,而這也加大了中共的不安。為了要平息這種不滿呢,中共就先後逮捕了象詩人力虹、民主黨人陳樹慶、河北異議人士郭起真等這些為高律師說話、支持維權活動的人,並且也都以這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了刑。那像昨天呢,又有一位叫李建平的人被以這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的罪名判刑3年,只因為他零三年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堅定是反對二十三條最好的辦法」的文章

哦?那他為什麼就因這一篇文章就能入罪呢?

他在這篇文章中其實就是表達了他反對這個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想法,他說呢,「香港是人性的香港,不是專制手中玩耍的泥團」。噯,我想也就是因為他的這種不拿中共當回事兒的心態觸怒了它。
不錯。這個中共一開始還說什麼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結果不到五年就全變了。這二十三條惡法,可以說是就是要改變香港百年來的民主制度,也難怪人家會不願意了。真要說顛覆的話,根本就是這個中共在顛覆人家的民主制度嘛。

沒錯。

噯,你看咱們這拉拉雜雜的也說了這麼多的案例了。可到底什麼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呢?

其實嚴格的說呢,這個在刑法裡邊是兩個罪刑,一個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個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我國刑法15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也就是說,動機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可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而後者在罪行的認定上也有明文規定,就是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認定煽動的方式,「應注意同那些一時不明真相的群眾輕信、誤傳小道消息或出於善意對某些政府行為或領導人進行批評、發牢騷相區別,不能將後者依犯罪處理。」那麼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呢,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些維權人士,他們其實是沒有觸犯以上所提及的兩種罪行的。尤其在這個煽動顛覆罪裡明文規定說善意的對政府行為或領導人進行批評不是犯罪行為。而這些維權人士為什麼要進行維權的活動,不為別的,只是為了要善意的向中共政府提出他們的意見,希望中國可以變成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國家,從他們的出發點來講,他們不僅不是在顛覆國家,相反的是在維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把這些人冠上這樣的罪名,說起來都是種諷刺。

那麼,從這個刑法的定義來看,我們知道了什麼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那麼這個罪名是不是只有在中國有,還是說在其它國家中也有相同的罪名,那麼其它國家的人又是怎樣的定義這個罪的呢?

噯,說起來呀,這兩個罪名在中國以前是沒有的。以前在刑法中只有這個「反革命罪」。後來呢,這個罪名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制訂了這麼兩條法律條款。而說實話,自從這個罪名出來之後,它們就成了公、檢、法機構用來對付中共的政治反對黨和反對派最常用的罪名了。

而現在則是乾脆拓展了這個條款的定義範圍,連對中共提出批評意見的人也都成了觸犯這一刑法的刑事犯了。

是呀。那麼提到這個罪名在世界其它國家是不是也有呢,當然有。那普遍的來講呢,世界各國對這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解釋簡單的說就是:以暴力手段破壞國家政權、推翻合法政府(或者叫民選政府)。

噯,這裡好像與我們國家的這個刑法的解釋沒什麼太大的出入,只是這裡強調了這個以暴力的手段,是嗎

沒錯。但我想也差不多的意思吧。畢竟至今為止還沒看到哪個國家的政權是因為誰動動嘴皮子就被顛覆了的。那只能說明這個政權本身就已經是瀕臨滅亡的邊緣了,才會脆弱到承受不住言語的攻擊。不過這種事還沒見過,頂多也就只是和平政變之類的。

嗯。那麼什麼樣的行為才真正的夠的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行呢。
比方說這個九一年蘇共的一些領導人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戈爾巴喬夫,就是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有這個韓國的保安司令全斗喚把他的頂頭上司總參謀長抓了起來,逼總統下台,也是搞軍事政變,這也是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

那是不是可以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用民主和和平的方式要求執政黨和現政府下台的行為,不但不是犯罪行為,還是一個民主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正常行為。

是的。畢竟在一個民主的國家裡一切權利皆是屬於人民的。人民既然有權選擇執政黨和領導人,也就應當有權罷免領導人,更迭政府。
嗯。那麼這就有一個值得大家好好想想的問題了。

什麼

就是為什麼這種本來非常正當的行為,在中共的天下就成了非法的行為了呢,而且罪名還不輕呢。

嗯。這個問題提的好。確實是。那其實這個問題呢,也不難回答。你只要仔細的去看看這些被中共以顛覆罪的罪名判刑的人,他們的案例還有他們的所言所行,你就不難發現一個共同點

那你剛剛提到說那些被判犯有顛覆罪的人都有個共同點,是什麼呀
就是這些人都在不同成度上攻擊了中共、更甚的也就無非是要中共下台。像我看到在網上刊登了一份對異見人士黃琦的宣判詞,上邊說他「利用互聯網大量刊登有關 「民運」、「疆獨」、「法輪功」和為「六。四」事件鳴冤等文章的行為,已構成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據此,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處刑。」你仔細的去品味這些詞彙與說法呀,你就會發現,黃琦真的就做了什麼了不得的煽動大家去顛覆國家的事了嗎?不見得。他只是在自己的網站上發表了些表達自己的意見的文章。聽與不聽還得看人家讀者。能構成煽動罪,首先得有人受到他的煽動才可以吧。那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呢,其實這只是中共在排除不同聲音的手段。而這些被加上顛覆罪名的人呢,你要說他們這些人是在顛覆中共,倒是真的。可顛覆國家?這就有待商榷了。畢竟中共不等於中國。

噯,這你可真提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地方,就是這個中共不等於中國。確實如果大家把這個概念搞混了的話,就一定也會認同中共的作為,認為那些維權人士是在顛覆國家了。

沒錯。其實說到這個維權呀,顧名思義吧,就是在維護人權,那麼說到底也是在維護大家的民主權益。所以也是在為大家辦好事,那如果這樣還要背負罵名,就實在是太可憐了。

是呀。噯,那麼說到這個維權,就不能不提到高智晟律師了。

對。他可說是這個維權運動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了。

那在高律師被捕之後呢,中國民主黨法國分部主席吳江先生在一次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說,中共當局目前大肆宣揚的和諧社會就是將異議分子和法輪功人士一網打盡,從而建立所謂的和諧。那高律師他為法輪功辯護,法輪功作為一個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組織,涉及上億人,國內以高智晟為首的律師要為法輪功翻案,為法輪功打抱不平。中共從江澤民開始就花了幾年時間迫害法輪功,如果高智晟將法輪功翻案,這中共就要滅亡。也正因為如此中共才視高律師為眼中釘、肉中刺,最後是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逮捕了高智晟。那麼吳江先生在這次採訪裡還提到說呢,中共目前正在進行著的滔天罪行就是這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非法販賣這件事。

嗯。這可以說是世界聞名的了。而且還是得到國際社會的證實的。
沒錯。所以吳江先生就說呢,這個中共現在說要建設什麼和諧社會,本質無非就是要掩蓋它們對中國人民的屠殺行徑。而屠殺也正是中共的本性。事實證明,一黨專制存在一天,和諧社會就實現不了。

那我記的也有報道說呢,「逮捕高智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絕妙諷刺」。這裡就提到說:高智晟在耳聞,見證和親歷了中共迫害民眾的暴行之後,宣佈退出共產黨,並且勸說其他人退黨。他對走投無路的訪民們說,「要解決中國的問題,很簡單,退黨,走上街頭。要持續的有人退黨的話,兩三年之內,要黨員全部都退了,不跟流氓集團合作的話,結束殺人集團的狗命。」從他的這些話中是否就能說高律師在顛覆國家或者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呢?我覺的是不能。要說的話,也只算的上是在顛覆中共。

那麼說到這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呢,其實就是中共政權強加給公民的一種概念非常模糊、涵蓋可以說是非常廣的刑法條款。目地卻非常明確,就是要箝制大家的思想與言論,是現代版的「文字獄」。這種事情在歷史上不是沒有。像清朝初期的時候就被認為是文字獄最盛的時期。而中共統治的五十七年裡,它所製造的文字獄的數量遠遠超過清朝康雍乾三朝的總和。而就是這個口口聲聲說要建立和諧社會的胡錦濤他在位的這幾年裡,也同樣的製造了象杜導斌、鄭貽春、師濤、張林、許萬平、楊天水、李元龍、陽小青、郭起真、高智晟、張建紅、陳樹慶還有譚凱、程翔、趙巖、陳光誠、郭飛雄等等十多起文字獄,再這樣下去,胡錦濤一個人恐怕就能創造中國文字獄之最的紀錄了。

哇,那這不是跟他的這個和諧社會理論相悖了嗎?有哪個和諧社會裡有這麼多的人以言入罪的。我記的這個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在他的「復活」一書中寫著這樣的話:在一個不公正的社會裡,監獄裡總是關著二類人,一類是道德水準低於一般人的,另一類是道德水準高於一般人的。這不正是今天中國社會的寫照嘛。

沒錯。這也說明了一個非常實質的問題。就是許多民主人士都認為說這個和諧社會,其實就是中共以暴力手段構建起來的或者說是鎮壓出來的假和諧

也有報道說呢,「中共現在高唱和諧,是因為中國社會存在著很多不和諧,民怨沸騰和社會危機已經到了決策者不得不面對的程度。貪污腐敗、貧富懸殊、工人下崗、農民失地、社會極端不公、信仰者及異議人士遭抓捕和迫害,還有環境污染、生態嚴重惡化等等引發的民眾反抗,隨時可能導致中共政權垮台。據官方報導, 2005年中國各地發生了7萬4千宗群體抗爭事件,參加的人數超過376萬人」

確實,這個民怨鼎沸是一方面原因促使中共不得不做出個改良的姿態,可問題是,它提出的這種和諧是不是真的就是民眾想要的。

不過這確實也是需要我們好好想想的問題。就是這個中共能給的是怎樣的和諧社會,還有大家是否真的明白自己要的是怎樣的和諧社會
嗯,你說的有點像繞口令了。能解釋下嗎

其實不難理解的。前面一部分呢就是指大家要清楚這個中共它到底想要建立怎樣的和諧,又是通過什麼樣的手法來建立。而後一部分呢,就是大家要明白自己的想要的和諧社會是什麼樣的。這樣也有助於大家認清這個中共建立了怎樣的和諧。

你說的這前一部分就是認清中共的和諧社會是怎樣的和諧社會,我想其實不太難認清。就通過中共近期以來的所作所為就不難想像它的和諧是怎樣的和諧了。可後一部分,就是認清自己想要的和諧社會是怎樣的和諧,我想就不太容易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

其實也不難理解呀。就像咱們在談到黨文化時說到的,現在的中國人絕大部分都接受過黨文化的洗腦,就是那些對中共不滿的,也有不少是在罵著擁護它。如果不能首先清除這些黨文化的毒素,又怎麼能認清自己,繼而認清什麼才是自己想要的呢

這倒是。像張子霖先生就說呢,「一個人如果頭腦中有黨文化的殘渣,你的思維就會跟著共產黨的思維邏輯走。」 他還說「很多中國人不知道什麼叫自由、什麼叫民主。有人說:「我今天可以到長沙,明天可以到北京。」,他認為這就是自由,實質意義上的自由是什麼國人是不知道的。自由就是要有新聞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遷徙的自由、人身自由、表達政治訴求的自由等等。就言論自由而言:「我現在跟你說話,我可以罵共產黨,而不會有人說你反黨。言論自由是一個廣泛的不是一個狹隘空間中的兩個人、幾個之間的自由談話,而是我們可以公開寫文章抨擊社會的不公、指出社會的不和理現象,指出政府的弊端及問題所在,用輿論和媒體監督政府所為而不會遭到政府的打壓和迫害,這是民主政治的基礎。這些最基本的大陸都不具備。」

嗯,不過呢,這個和諧社會要在中共的領導下在中國建立起來,真的是需要奇跡的出現才能實現的。就像有中國地方媒體指出,不公平制度是「和諧」最大阻礙。不公平制度的可怕性不僅僅在於製造持續擴大的不公,更可怕的是,享受了改革利益的集團和地區,將它制定為一種制度,更為強化。以貧富懸殊為例,根據中共官方的統計數字,全國百分之四十的財富掌握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而中國貧富差距迅速擴大的主要原因是社會不公,這也是引發民憤的重要原因。那要著手解決這種招致民怨深積的問題,無非就是要讓中共解除自己的特權。因為這百分之十的人中,絕大多數都是中共的官員或者高幹子弟、親屬。所以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是絕不可能在中共的統治下被取締的。

那從這方面來講,中國未來發展的唯一出路其實也是不言而喻的了,就是將共產黨清除出國門。

沒錯。不過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是用胳膊扭大腿,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也有人雖然也知道中共的邪,中共的惡,可仍堅持著錯誤死心塌地跟著中共走。

我想這樣的人是有,不過不能不說他們其實有些短視,而且有些無知。至少在這方面有些無知。為什麼這麼說呢,其實在近代的歷史上,不說遠的,就亞洲的這些發達國家、地區,其實都是有這方面的前例可循的。像日本、台灣。那說到這個台灣呢,以前是這個蔣家王朝。我想這個大家都有聽說過的。

是。

那在台灣有個非常有名的「美麗島」事件,幾乎所有的激進民主派人士都受到牽連入罪、被捕。當時也有人嘲笑他們,認為他們是死定了。然而,卻正是因為他們的這種無畏的精神與勇敢的行為喚醒了自己的家人與親友的良知,他們並沒有因為自己的親人受到了牢獄之苦就放棄了、膽怯了。相反的,他們繼承了那些勇士們的理想,前赴後繼的講真相、爭取民意。她們參加地方民主選舉,揭露國民黨政府的腐敗與罪惡。丈夫被判刑入獄,妻子則參選地方政府。她們最終導致國民黨政府人心喪盡;導致蔣經國總統對民意的屈服;導致台灣民主政治的來臨,結束了蔣家王朝的獨裁專制。

所以說,這個爭取民主的事情其實是事在人為,並非什麼不可能的事。

噯,不知道咱們今天在這兒說的這些是不是也能算是在顛覆國家政權了

哈哈。我最多只承認我是在顛覆中共。不過真的非常希望咱們的同胞能夠早日認清這個中共並且勇於退出它的黨、團、隊組織,將中共永遠的趕出歷史的舞台。這樣咱們的華夏民族才能再重現輝煌。

沒錯。那好。我們今天的節目就至此結束了。謝謝大家的收聽。我們下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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