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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九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指出,民進黨心虛到連宣誓條例的誓詞都要改。內政部次長林美珠回應,宣誓條例誓詞內容的修正是依據今年三月八日立院法制委員會審查修正草案時所通過的附帶決議辦理,兼顧「積極正面」與「消極防制」,所謂心虛的指控,實在是過度解讀。
林美珠下午在內政部記者會指出,宣誓條例修正重點,主要是部份民選公職當選人有因案、因事無法完成宣誓,現行法規又無時限規定,為補足法規缺漏而修正。
她說,有關誓詞修正,在三月八日立院法制委員會審查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籍立委莊碩漢(台北縣)認為誓詞太過消極負面,會中並通過由莊碩漢提案、連署人吳志揚(國民黨籍、桃園縣)及陳明真(民進黨籍、僑選)的附帶決議,「本條例第六條規定之誓詞內容不夠正面積極,請內政部會同銓敘部於下次通盤檢討宣誓條例時研擬具體積極之誓詞內容一併送本院審議」。
林美珠表示,修正宣誓條例中的誓詞,內政部除邀集相關機關、依據立法院的附帶決議,也參酌美、德、日、韓等國家立法例,增列「公正議事,為福國利民而努力,無負人民付託;公正執行職務,為維護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而努力」等積極正面的誓詞內容。
她指出,雖然歐美國家誓詞並無「消極負面」的內容,但內政部也衡酌民意反貪腐的期待,保留了現行誓詞「不營私舞弊」的內容,這是兼顧「積極任事」及「消極防制」的修法思維。
至於國民黨團將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宣誓條例修正草案」牽扯上總統陳水扁,民政司長黃麗馨表示,總統就職時宣誓的誓詞,是由「憲法」第四十八條所規範,程序也是依「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規定辦理,與規範其他公職人員宣誓的「宣誓條例」修正草案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