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海域盜漁 非政府組織駁斥中方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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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二十九日專電)香港漁船海運號上週涉嫌在菲國巴拉望省海域盜漁而被扣,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向菲律賓外交部發出外交照會,質疑菲方拘捕海運號的正當性,菲國非政府組織今天針對照會中的說法予以駁斥。

二十一日,載有三十名中國籍船員的香港漁船「海運號」因涉嫌在巴拉望省海域杜巴塔哈礁(Tubbataha)一帶非法捕魚而被菲律賓當局攔截扣押,執法人員在船上查獲一千二百隻活魚,包括三百隻瀕臨絕種的拿破崙隆頭魚。

中國大使館為此於二十六日向菲律賓外交部發出口頭照會,表示中國理解菲律賓對環保的關切,但這次中國漁民只是在菲國南方的斗威斗威省收購保育魚類,而且漁民們還持有當地地方政府發出的許可證。

口頭照會指出,海運號在完成交易返回香港途中,被非政府組織杜巴塔哈管理基金會的船隻拘捕。

一名中國大使館官員向菲國媒體表示,「船主告訴我們說,非政府組織拘捕並扣留船隻和漁民,我不知道一個非政府組織是否有這樣的職權。」

針對此種說法,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菲律賓分會會長陳洛蕊回應,中國大使館似乎想把拘捕行動定位為一場綁架,然而中國大使館只是重複了被捕漁民片面之詞,「這又是一次荒謬的說法。」

陳氏引據杜巴塔哈管理處的官方報告說,海運號是於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被海軍、海巡署以及海洋保育園巡邏員組成的聯合小組在園內南隅一海里處拘捕,由於海運號企圖逃逸,雙方還發生短暫的海上追逐。

執法人員表示,中國漁民顯然試圖掩藏船上一批違禁品,包括活的拿破崙隆頭魚、暖海魚和紅鯛魚。船上還有十一艘機動舢板、數十部空氣壓縮機及其他儀器,這些設備除有部份是用以維持魚獲生命之外,其他很明顯是作為在珊瑚礁電魚之用。

陳氏強調,非政府組織在杜巴塔哈的工作僅限於科學研究,「我們不參加海上巡邏,也不拘捕違法船隻。」

她補充,為遵守聯合國瀕臨絕種生物國際交易公約,菲律賓漁業法規定只是單純持有隆頭魚即構成犯罪,交易隆頭魚每人可處十二萬披索罰金,因此三十名中國漁民需繳三百六十萬披索罰金。此外,任何外國漁船只要出現在菲國海域,即視同非法捕魚。

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也說,漁業局在斗威斗威省未設辦事處,且漁業局長薩爾緬托稱未發給海運號任何准許魚類交易的文件;斗威斗威省長薩哈里甚至不曾聽說過與海運號交易的這家「南太平洋相互貿易公司」。

由菲律賓外交部、環境部、漁業局、交通部、海巡署、內政部、菲律賓國家警察、國防部、司法部、移民局、海關局和財政部組成的一個小組,正在調查這宗事件,調查結果將決定中國漁民面臨何種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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