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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職併公職 試院聯席會通過最寬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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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四日電)台灣考試院全院聯席審查會今天討論銓敘部研擬黨職併公職年資計算退休金解決方案,通過最寬鬆的「自實施日起不再採計黨職年資」,不追繳以往領取的退休金,全案將送考試院會審議後定案,實施日也院會決定。銓敘部預估,影響人數約三十幾人。

考試院副秘書長蔡良文說,基於建立制度與兼顧當事人權益的衡平性,聯席審查會通過銓敘部研擬最寬鬆的第一案,並通過「如發現個案提供不實資料,併計退休年資,將依法處理」的附帶決議。

考試院於民國六十年發布「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因環境變遷,考試院於七十六年廢止要點。

要點廢止後,銓敘部七十七年檢討修正,經考試院院會決議,採計要點於七十六年十二月廢止前,已任公務人員者,在退休、撫卹時仍可併計黨務年資,廢止後才轉任者,不得併計。  

銓敘部研擬的四項解決方案,第一案最寬鬆,為自實施日起,社團年資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往退休處分不予撤銷。

第二案為,自實施日起,社團年資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並撤銷已核定的退休處分,不過,撤銷前已領取的退休金不追繳;往前追溯撤銷的期限分為二年內、五年內以及自民國七十七年至今三種。

第三案同第二案,撤銷退休人員併計社團人員年資的退休處分,不過,要追繳以往所領的退休金。

第四案最嚴格,退休人員併計社團人員年資的退休處分自始無效,以往領取的退休金全數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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