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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摔死案 聲請強制執行? 顏家律師:會好好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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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北市景文高中「玻璃娃娃」學生顏旭男由陳姓同學揹負,結果在校內跌倒致死求償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開庭,法官詢問是否撤回對陳生告訴,到庭的哥哥顏凡韋及委任律師林明正未接受,但退庭後林明正說,學校欠缺無障礙空間而發生意外,校方須負責任,至於法院若判決景文高中與陳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他們是否對陳生聲請強制執行?「會好好審酌,不會不通人情。」

指陳應對後果負責

但林明正也說,陳生雖出於好心,但也應小心,不能因為當初動機是好的,就對後果不用負責。原本庭訊前,律師曾表示,不會對陳生聲請強制執行,也就是不會對陳生要錢。

庭訊時,律師林明正表示,陳生是接受顏旭男的委託,因此要有如同處理自己個人事務,負有相同的注意義務,卻在天雨路滑下樓梯而不慎跌倒,已有侵權行為。

被告曾提賠償被拒

顏旭男是景文高中資料處理科2年2班學生,89年9月13日下午,該班上體育課,由於下雨變更上課地點至謙敬樓地下室;原本不用上體育課的顏生在同學詢問後,表示願意前往,由陳生揹負下樓,卻由於樓梯地板濕滑跌落,導致顏生頭部、顱骨破裂與四肢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另景文高中與陳生委任律師詹文凱則指出,最初曾建議賠償100萬元,不過顏家沒有接受;高等法院將於4月24日上午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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