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體報導蘇家屯是個時間問題

【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蔡紅、靳欣報導)蘇家屯事情曝光後,已有兩名證人出來作證,國際追查組織也有調查報告出來,而且當時證人作證的時候,也有西方的主要流媒體在場,但是到現在為止,除了大紀元、新唐人、希望之聲有詳細報導外,人們還沒有看到其他的主流媒體有詳細的相關報導。記者就此現象採訪了客居加拿大溫哥華的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郭律師從幾個方面談了他的看法。

蘇家屯事件是真實的

舉證責任和媒體信譽、媒體責任之間關係的問題確實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是更重要的它還是一個道德問題,還有一個就是客觀公正的問題。像蘇家屯事件,或者蘇家屯倒賣人體器官這個事件,它在法律上反應的舉證責任的問題我是這麼認為的。根據目前有關媒體,包括大紀元、有關證人和那個記者出面作證,已經證明了事實,再參照中共歷史上一貫的做法,它一貫都是採取欺騙、矇騙、掩蓋事實,無數次無數次歷史前科的這麼種做法,另外,再根據中共當局明明知道這個事件已經發生了十幾天了,但是到今天為止,中共當局並沒有作出任何積極的反應,或者積極的申辯,或者為自己澄清事實,沒有採取任何這方面的措施,所以我個人的判斷,蘇家屯集中營這個事件是真實的,是可信的。

蘇家屯事件從種種跡象包括從中共鎮壓法輪功、包括江澤民、還有中共對警察下達的秘密指令,比如說法輪功打死的算自殺之類的這種指令,事是確實存在的。再加上比如說自從鎮壓法輪功以後,中共當局一開始是掉以輕心,輕視了法輪功,因為中共當權者都是無神論者,所以它們對宗教一無所知,可以說是非常無知的,它們根本不知道信仰的力量,你憑強權或者憑暴力就能夠迅速的把法輪功鎮壓下去,所以,才會有江澤民的所謂三個月解決法輪功問題的這種說法,這種說法我相信是存在的。正因為三個月不但沒有把法輪功鎮壓下去,反而是越打法輪功的反抗越強烈,這個道理跟彈簧是一樣的,彈簧你要是壓的力量越大,它反抗的力量越強大,更何況是有真正信仰的人,有真正信仰的人是不可能被壓服的,也不可能被打下去的。所以,中共的鎮壓層層的升級是很符合邏輯的,就是三個月以後看看壓不下去了,沒有別的辦法了,那就把打壓的力度加強,一次一次的升級,升到最後,看來沒有其他的辦法了,共產黨就採取了這種方式,就是滅絕政策,就是所謂群體滅絕這種犯罪行為。

那麼像蘇家屯事件,很明顯它不是一個醫院私下裡這麼干的,它是奉命行事,那麼再加上當局至少是暗示,或者是縱容,縱容有關的醫院的當局,有關的醫生,用利益的方式,超額利益的方式,來收買這些人幹壞事,幹這種事,因為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抓的時候呢,是堅決不透露或者是堅決不講自己的身份,也不講自己真實的姓名或地址,那法輪功學員當時也是沒有預料到中共會這麼邪惡。所以有不少這樣失蹤的人士,全國有不少這樣的法輪功學員,比如我聽到過一個案件,黃熊的案件,在上海的黃熊的案件就是這樣的,黃熊在上海交通大學的宿舍失蹤,已經兩三年了,沒有任何信息,我們也查過好多地方都沒有。那麼蘇家屯據稱的6000名法輪功學員,很可能都是跟黃熊的事件是一樣的,是這種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中共當局看這些人又不轉化,用盡了一切手段都無法使他們放棄,那麼乾脆就滅口。在轉化的過程中,酷刑折磨已經使他們的肉體是傷痕纍纍,如果把這些意志堅強的人放到社會上來,或者放出來,他們一個個都是活的證據,鐵的證據,所以中共最後殺人滅口,是順理成章。

國際大媒體為利益保持沉默

作為媒體,特別是國際上的媒體很強調負責任,不作偏見的報導,那麼從表面上似乎有理,但實際上我認為是一種經濟利益在後面支撐,國際上的大媒體保持沉默,這實際上是一種很可恥的做法。

舉證責任從一般的情況下,作為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舉證責任倒置這個也是法定的,比如說行政訴訟,就是說由民告官,行政訴訟就是被管理的這一方來告管理者,告國家、告行政機關這一方,那麼這兩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法律應當是考慮權力的平衡問題的,那麼在行政訴訟中,完全採取的是叫舉證責任倒置,就是說舉證責任是歸被告,而不是歸原告。那麼同樣的道理,像中共鎮壓法輪功這一件事件上,同樣是兩者是處在絕對不平等的地位上,那麼從法律的原則,或者法律的根本上來看,保持平衡,或者保持權力的平衡的要求來看,儘管目前對於鎮壓法輪功確實是沒有任何規定來規定怎麼個舉證,舉證責任如何,更何況呢現在還沒有進入到比如說刑事訴訟程序,它僅僅是一個事實階段,在這個階段的舉證責任,媒體強調證據不足,或者證據不充分,然後根本就不予報導,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一種藉口,是一種逃避。

那麼要避開這一點,假說法律沒有規定說舉證責任倒置,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即便如此,媒體完全可以客觀報導,所謂的客觀報導就是不帶偏見的報導,它可以對蘇家屯事件通過採訪,通過實地瞭解,通過證人,通過一個兩個三個多個證人來互相印證,另外還可以通過情理,通過程式去推斷,推論,可以得出你記者或者報紙作為一個第三者,所謂的第四權吧,三權分立之外的新聞監督權,就是第四權,做一個客觀的評論,這是完全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的,至少能夠起到制止暴行繼續發生的作用。所以我認為在蘇家屯這個事件上,國際媒體保持沉默實際上是媒體的老闆,不是記者本身,記者都很願意報導這種事情,我相信一點,很多記者都很有正義感,關鍵是報社的後台老闆,就是說這個投資者,它往往怕得罪中共或者說怕影響他們的利益,所以,就禁止他們的記者報導這些事情,應該是這種情況。

實際上我們每天都在查閱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就是這十幾天吧,我每天都在查它,看他們有沒有報導這件事,到今天我還沒有看到,還沒有見報的消息。那作為我來講呢,我認為這件事可以肯定,就是從我的經驗,我在中國執業27年,從我對法律的理解,我認為蘇家屯的事件是真實的,可信的,這個事情國際社會都應該動員起來,責令中共當局,或者是聯合國派出獨立調查機構,立即對它進行調查,否則中共當局和當權者很容易的毀滅罪證,就是說採取各種方式來銷毀罪證,那麼時間拖得越長,這個罪證消失得越乾淨。

西方「中國通」不瞭解中國

那麼現在的國際媒體或者說大眾,特別是有不少的中國通,西方國家的中國通,即瞭解中國情況的人,實際上他們並不真正瞭解中共的本質或者真正的面目。我瞭解到不少的美國啊加拿大一些對中國有所瞭解的所謂的中國通,他們僅僅是被中共收買了或者是被矇騙了,相信中共的很多做法。

我剛剛看到一個老外專家寫的對這個事件的評論,他就是持否定態度。他認為6千人關在地下室是不可能的甚麼甚麼,還有就說中共現在正在大力發展經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來,這種事會影響它們形象甚麼的,這都是一種基於常人的思維,或者說正常人理性的思維,確實是不可能的。但中共事實上是一個非常邪惡的毫無章法的流氓犯罪集團,它們做事根本就不考慮任何的原則,或者任何的理性,完全是只考慮一個字,就是權。為了抓住權力,它們甚麼都不顧,沒有任何的公理可言。所以我們作為親自體驗過中共專制暴政的人,能夠理解,而且能夠很清楚的看出中共的真面目來,那些外國專家,在中國搞甚麼研究,他們都得到中共很好的待遇,給他們提供種種的方便,而且帶他們去的都是掩蓋真像的場所。

像希特勒集中營,當年也是沒有任何主流媒體的報導來披露,那麼性質是一樣的,中共當局純屬流氓無產階級,流氓無產階級根本不需要文化,所以它毀滅文化或者說摧毀人類道德這方面已經是登峰造極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它做出的任何事情,我認為都已經是不足為奇。它做出的種種非常殘暴的事情,非常下流的做法都已經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到了這種地步,所以中共不滅亡啊,真是天誅地滅。

西方媒體報導蘇家屯只是個時間問題

我認為西方媒體到目前為止還不敢報還不能報,不是等於他們不報,他們一定會報,只是時間的問題,就需要所有的中國人關注這件事,而且加大呼籲,向各國的國會,向各國的政府首腦,比如國會議員或者媒體強烈的呼籲,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十次,那麼一定會引起關注,引起關注才能真正制止犯罪,因為中共現在是死要面子,儘管它現在已經是邪惡的無以復加了,但是,它還是要維護它在國際上的形象和面子的,因為如果它真的徹底公開了,或者甚麼都不顧的話,如果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它不顧國際社會的一切正義的呼聲,真正的胡作非為或任意妄為的時候,那麼也就是中共滅亡的時候。

我覺得把這個真像以一傳十,十傳百,傳的讓所有的人都知道,而且要不斷的提醒,不斷的披露,就能夠制止這個事件的繼續惡化。事實披露出來以後,我認為那些還活著的人,他們已經被保護了,我相信在這個時候、這個場合,胡錦濤不敢再放任或者再裝聾作啞,如果被幹掉四千的話,還有兩千多人,他們的生命可能會得以保存。因為胡錦濤本人我認為他不是一個邪惡到這個程度的這樣一個人,他應該是屬於比較無能,軟弱無能,而且他不是一個天生的惡魔吧?從他個人角度來講,他負有很重大的責任。在這件事情出來以後,他可以採取很多措施啊,聽任幫助這些罪犯來掩蓋罪證,消除罪證,很可能胡錦濤當局會這麼做的,但是另一個方面,他也同時會制止進一步的罪惡的擴大或者繼續進行,他應該也會這樣做,否則的話,等待胡錦濤的一樣是很可悲的下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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