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九日電)小吃店五月起將解除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禁令,但百貨公司及量販店的美食街究竟屬不屬於解禁範圍,近來引發討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鑑於購物的整體性,包括百貨、量販、超市營業場所內的餐飲業,仍將維持管制不變。有環保團體甚至認為,這類場所應該加嚴禁用免洗餐具。
環保署今年元月宣布修正限塑政策,對限塑三年多,用量不減反增的有店面餐飲業,自五月一日起,正式解除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及塑膠袋厚度須達零點零六公釐以上的禁令。
其餘包括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五類管制對象,則維持現有管制不變,不得提供厚度未達零點零六公釐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達零點零六公釐以上購物用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
不過,在三月十七日召開的公聽會上,有部分百貨公司業者要求環保署應釐清,對於美食街內的餐飲業,究竟該歸屬前五類管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或是解禁的第六類「有店面餐飲業」。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張旭彰表示,鑑於購物的整體性,避免讓消費者在同一個營業場所中,面臨上一步買土產拿不到塑膠袋,下一步買小吃卻可以的困擾,再加上多數美食街內都有足夠座位,可供內食,與其他坊間小吃店以外帶為主並不相同,因此,仍應歸屬前五類管制對象內,維持管制。
張旭彰強調,經過溝通後,包括百貨、量販、超市等擁有美食街的業者,也都表示支持政府維持管制的立場。
對此,環保團體也多表贊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董事陳曼麗說,既然美食街內的餐飲業,開的是百貨公司、量販店的發票,經營者是同一個,理所當然就該歸屬前五類管制。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甚至認為,環保署應該比照管制公家機關、學校作法,加嚴要求營業面積大、免洗餐具消耗量大的美食街,全面禁止提供任何材質的免洗餐具,因為業者絕對有足夠的空間可增設中央廚房的洗碗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