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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京生:出獄謀生記

劉京生
2006-04-28 10:1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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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在監獄時我曾想:「我是餓不死的,大不了我去賣冰棍,我去撿破爛,混一口飯吃想必不難。」可出來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才真正的感悟到:即便我如此想法在現實中也根本無法實現。社會發展了,經濟繁榮了,可就業機會卻少得可憐,尤其是對於我們這些沒有文憑、沒有技能、沒有一點競爭能力的老人來講,更是沒有任何機會。賣冰棍的比比皆是,撿破爛的也已劃地為牢,想插進去除非發動一場戰爭,把他們通通趕出去,可要準備接受「黑社會」的明目張膽的挑戰,要準備面對政府部門的百般刁難,還要再一次準備進監獄。人家打你沒事,你打別人不行!我的一個朋友陳晏彬出來後,沒有像我似的等待別人的幫助,等待政府的救濟,而是白手起家賣起了「灌餅」,可第二天就遭一群人的圍攻,與他一起賣灌餅的人被打破了頭,住進了醫院。晏彬報了案,可至今打人的人還在街頭做著買賣,不怕晏彬的報復,也不怕公安人員追究他們的責任。晏彬服了十四年半的刑,自然不想惹事,可我們尊貴的公安老爺,卻為何不敢得罪那些在天子腳下胡作非為的人呢?

  靠自己的能力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一份工作,於是迫不得已的找到了政府。我想:從兩個方面來講,政府都該提供幫助。

  其一,我作為納稅人有權利要求政府這樣做。每一個活著的人都要消費,消費者養活了一群「經濟學」意義上的「直接納稅人」。可真正的納稅人是消費者,他們為消費支付的每一分貨幣,都要由政府盤剝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看:消費者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納稅人。作為納稅人我就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幫助。這種幫助是政府的義務必須履行。

  其二,也只有政府有這種能力提供幫助。給政府打工,政府認為我沒有資格,給企業打工,我又沒有能力。唯一可行的,就是找個地點兒,做點小買賣,可這要政府各個部門的許可。對於這一點,任何個人都是沒有能力辦到的,只能找政府。

  我有權利找,我又必須找,所以我找了。出來的第一天我就找了。政府的答覆是:沒問題。

  我想,我該相信政府。政府說話是算數的,說判我就把我判了,說放我就把我放了。今天他們又說給我解決工作,我想他們也是會像判我放我時一樣說話算數。於是,回來後,我老老實實遵循他們的教導,服從他們的命令,不敢會見記者,不敢寫文章,不敢出北京,也不敢頻繁的去見親朋好友。(當然,有吃飯的事我還是勇敢得去了。不為別的,只為不花錢的享受一下久違的人間美味,我饞呀。)我相信他們對我所做的「沒問題」的承諾,也願意相信他們良心尚存,會可憐我這樣一個沒有收入、沒有勞保、沒有任何能力生存下去的罪人。我天真的以為:社會這種形式只要存在,就可以證明還是好人多。否則,我們有什麼理由維繫這種社會形式呢?既然好人多,我就一定會趕上,我不會總那麼倒霉的老遇到壞人。

  我有足夠的耐心,等了一天兩天,等了一個月兩個月,等了半年一年。從零四年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等到了今天。其間,他們總是不停的安撫我:哪那麼容易,要找個地方,要找公安、稅務、城管、消防、物業等,別著急,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肯定給你解決,我都這樣對你說了,還不相信?零五年的九月份,他們曾通知我:地方找到,在「中國科學院宿舍十號樓的前面」。此事也與街道、居委會、物業、公安、城管、消防方面進行了溝通,沒有問題。我興致勃勃的看了地方,正準備蓋房時,他們又要求我再等待,理由是:一些居民可能有意見。這個地方早就有人惦記上了,一直沒給,給你不給他,怕他有意見。如此重視民眾的意見,我還有什麼話說?那就等吧。今年三月底,我終於等到了可以蓋房的通知。我找了施工人員,房子起來了,我開始籌劃我的未來。五十多歲了,我不得不想想我老了怎麼辦,病了怎麼辦,吃飯要花錢,看病要花錢,錢可不是大風刮來的,要付出體力與智力,甚至要付出生命。這是我最後的搏擊,希望全部寄托在這還沒有完工的「小小的房間」。得來不易,風風雨雨等了一年多的時間,終於等來了。它是我的希望,它是我的未來。

  房子的雛形剛剛展現,以孫付隊長帶隊的城管出現了,拉走了我們的水泥、沙子和磚,還解氣的扒了那扇裸露的牆。理由是: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蓋房,屬於私搭亂建。我沒在現場,我想我要在的話,一場衝突不可避免。這是我的飯碗,這是我的希望,這是我的未來,說扒就扒了?還那麼「義正辭嚴」?可就在離我那間小房不足二十米的土地上「私搭亂建」的房屋就有三四間,為什麼對別人的「私搭亂建」熟視無睹,偏偏對我的下手如此快捷?你們依法辦事,我不敢有意見,可我不理解的是:難道中國的法律只針對我嗎?以城管出面,辦的有理有利有節,我有苦只能往肚子裡咽。說到哪人家都有理,我違規在先。我他媽膽子也真夠大的,敢私搭亂建!電話打到「通知」我的政府。政府的答覆:居民有意見。我們的政府真的可愛:他們隨時隨地聽眾民眾的意見!父親的電話也緊急打給我,話語中帶有憂鬱,帶有不解。老人家八十多了,我只能平靜地告知他:「算了。再說,房子蓋起來我也不知幹什麼,如今的買賣不好做呀。」

  我想維別人的權,可我自己的權利都不知如何得到保障。我告誰?城管?城管確實是一夥沒有一點良知的冷血動物,可他們有「尚方寶劍」,你告得倒嗎?想告別人,證據那?法律不承認你的分析,你的所謂邏輯。留給我的只有:憤怒、無奈、歎息!我的前生一定做了很多的孽,讓我的一生承受無數痛苦與磨難。蒼天,你有眼嗎?是否知道在這繁華的背後有無數苦苦掙扎的生靈?他們的要求那麼的簡單,只希望衣食無憂,你連他們的這點小小要求也不能滿足嗎?如果不能滿足,你為何讓我們呼喚蒼天?別以為我們是心甘情願去呼喚你,我們不呼喚你,你也干?

  路在何方?有人悄悄的告訴我:去監獄!真是個好主意,管吃,管住,管養老。妙哉!

  2006,4,6 ──原載《民主中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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