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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圖利型縱火案 政府與保險業者合作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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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九日電)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今天舉行推動「縱火犯罪聯防機制」執行成果記者會。其實從消防署在二零零三年起強化縱火防制,並催生保險犯罪防制中心這個「聯繫平台」,進而對詐領保險金等這類「圖利型縱火案」發揮遏阻效果,一路走來也讓政府與保險業者合作漸見成效。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縱火案件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平均每年七百件左右,但二零零零年卻爆增到一千零四件,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也高達一千一百多件,是近十年來發生縱火案件的高峰期,也凸顯在防制縱火課題上已是公安維護上刻不容緩要務。

消防署自二零零三年起朝「加強縱火防制宣導」及「及時通報,有效查察」兩個方向,積極加強各項作為;更在二零零四年內政部消防署主動邀請法務部、警政署等權責機關開會協商研訂「檢警消縱火聯防作業要點」,並要求各縣市消防局落實執行。

但是消防火場鑑識人員調查火災案件原因時,陸續發現某些火災案件動機相當可疑,包括一些工廠起火案件,業者之前有營運不良、火場內部物品遭調包情形。包括國內警察大學學者陳金蓮進行的研究中就懷疑,許多將產業移往中國大陸的台商,在離台前投保鉅額火險,再以縱火方式結束在台公司營業,達到「詐領保險金」、「拒發遣散費或年終獎金」、「節省退休金」、「停付土地、房屋租金或違約金」、「拒付定單違約金」,或是「免繳稅款」等目的,導致國內保險公司每年被詐騙金額暴增。

也因此在政府打擊金融犯罪政策下,金融主管機關認有整合各相關單位資源,並與檢、警、消等權責單位密切合作必要,逐步催生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這個「聯繫平台」,透過建置火災保險資料庫,及與產險業者間聯繫機制,提供警消單位迅速查詢建築物投保火災保險狀況,掌握調查先機。

消防署表示,目前在火災調查過程中,若發現火災原因為縱火時,都在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協助下,立即查證起火戶保險情形,並於第一時間提供火災調查專業資訊予偵查機關參考,使犯罪者意圖藉由縱火詐領火災保險金的企圖無法得逞,有效防範及遏阻縱火詐領保險犯罪案件的發生。

在政府各部門努力下,縱火案件數在二零零四年間逐步受到控制,降到只有五百五十九件,二零零五年五百六十六件,今年上半年更降到只有二百三十一件,可見對於縱火案件的預防工作,在政府與保險業者合作下已有顯著成效。期許未來政府部門間橫向構通連繫管道更為通暢,進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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