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規限法官對傳媒言論

【大紀元9月14日訊】(大紀元李真香港報導)中共各級法院將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規定重大事項統一由新聞發言人發佈,並接受記者採訪;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一律不准擅自接受記者採訪。此舉被外間視為中共進一步操控法院及法官言論的舉動。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真正要落實司法公正,民間對中共法官與司法系統的監管,才是更為重要的問題。

中共最高法院院長肖揚12日在一個全國會議上發言,要求全國法院發佈新聞時要統一口徑;高級法院在重大事項發佈新聞前,應將要發佈的新聞及發佈口徑上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以保持在重大事項上全國法院協調一致。

最高法院副院長曹建明指法院不得對外發佈的內容包括: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除審判結果和必須發佈的事實、理由以外的其它內容;院領導指示不得發佈的其它資訊;有關刑事案件審判中的各種綜合性數位,未經相關部門或領導批准不得發佈。

曹建明同時強調,媒體對被中共當局認為可能産生消極影響和負面效應的內容不得報導。

法律界促落實民主監督

北京法律界人士表示,基於公正辦案的考慮,固然需要對法官的言論採取內部紀律約束,但更重要的是對整個司法系統的監管。美國之音引述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說,對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濫用職權行為的監督,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這不能單靠內部紀律約束或者法官的自律,而是必須有外界的力量、民主的力量的監督。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表示,目前未知道新安排能否真正為新聞工作者提供到方便,但對於媒體工作者而言,統一發放資訊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媒體工作者都希望可以直接接觸當事人。

對於最近中共接連推出與媒體相關的規管安排,胡麗雲表示感到憂慮。她說:「其實任何的管制和操控新聞從業員進行採訪,都不是一件好事。」

中國法制專家王友金認為,中共現在才進行規管,是因為在法庭處理的案件比以前增多。他說:「現在的案件越來越多,涉及到的人民的權利和義務也越來越多,最後都要法院來解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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