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勝利:教育局「教育」中國人

鞏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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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最近,「孟浩事件」被中國報紙、電視、廣播等海陸空媒體輪番轟炸了近一個月,這向全中國及世界傳遞了一些明白無誤、中國特色的不對稱信息指向:一是、廣州市教育局明白無誤的知道孟浩是廣東省政協委員,政協委員有當然合法、「履行政協委員職務的權力」(註:這種權力是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所賦予的。見該章程「第2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二是、廣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警告孟浩:「你不能這樣進去,再這樣我打110報警,你來訪不能闖辦公機關」(見2006年8月9日《南方都市報》《廣東政協委員替初中生討說法被教育局拒之門外》一文,作者梁艷燕。見絕大多數廣東媒體報道),這是惡人先告狀、還是賊喊捉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三是、到終了,作為廣東省政協委員的孟浩,不僅沒有進入教育局機關、也沒有見到教育局任何領導來反映情況;四是、在明知理虧、規則之亂的大前題下,廣州市教育局毅然於8月7日向廣東省、廣州市政協發文,「要求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孟浩事件進行調查」,這是想欲蓋彌彰?還是想創下歷史的什麼奇跡?還是另有更大、難以言語的隱情?

從以上一系列可以明白無誤看出、都傳遞了一個絕無僅有的確鑿信息:「政協委員算什麼?」「我們的事用不著你過管」。「廣州市教育局沒有任何過錯」——這是中國式「衙門作風」的經典寫照,暴露了「政協委員」訪問尚且如此,一介公民不更是難上加難嗎?

現在是,作為「人民政協委員」的孟浩、在人民政府的廣州市教育局尚且遭遇如此「禮遇」,那麼作為「法制社會」的他人——不管是學生家長、或就是任何一介「公民社會」的公民,還能跨進「人民政府」「人民教育」的大門、而進得廳堂嗎?問題的根源在於,不在孟浩們是否政協委員及它,而在於教育局還能正常的以「人民教育」的事實和心態來對待所有的中國「公民」、一介中國「公民」還有權力來知曉、瞭解一下自己子女上學可否、學費多少、來過問一下所有中國「人民教育」的政務、業務、財務等等問題嗎?

這也難怪,作為清水衙門的「人民教育」,也的確令所有的中國人心懷可怕:中國全國盛行的「教育亂收費」連續數年成為「中國問題」的第一投訴熱點難題,且幾乎是根本難有治理之策;教育亂收費遠比「沙斯」、瘟疫更令所有中國人可怕;作為新興、為治理「沙斯」立下汗馬功勞、也是政府部門的廣東省疾控中心不也因沒有任何制約而紛紛集體落馬;還有北京市100多所學校校長因校服而進入「腐敗」的行列;《丘成桐中國教育走了很多好笑的路》(見2006年7月1日第16期《南方人物週刊》46頁作者張歡)……有效的對中國各級政府經濟資源、信息資源、權力資源等進行有效的制約、「過問」、問責各級政府機關,不僅僅是各級「政協、人大」委員的事,也是全中國所有「公民社會」的事,更是「中國式」政經腐敗的根絕之道。

8月7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函給省、市政協,要求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孟浩事件進行調查;8月8日,廣州市教育局又發函給各新聞媒體,要求在調研結果出來前,不要報道和評論,並拒絕央視《中國法治報道》欄目採訪;8月11日,廣東省省政協正式復函,明確表示支持和保護孟浩履行其政協委員職責的行為,對成立聯合調查組的主張不予支持。廣州市教育局這一連串的「施政」,令所有的中國人為之納悶不解:廣州市教育局明知故犯、到底想幹什麼?他們要什麼樣的「調查結果」?要什麼樣的「真相」?做為中國各級「人大、政協」「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一級政府部門,廣州市教育局為何如此勇於衝出去去「質疑」、「呼籲」「吶喊」而千方百計的「危機公關」?廣州市教育局對「孟浩事件」的底氣到底來自何方?

廣州市教育局究竟、到底怕什麼?也許是中國所有政府執政機構所應該醒悟的,連「陽光化」的政協委員「履行職責」也怕,那麼真是遇到「刁民」或是「公民社會」的「公民」問責,那又會怎樣、怎麼辦?——中國,需要一個真諦的「公民社會」,否則「文化大革命」、新中國的前30年就是中國未來、永遠的前車之鑒。中國能回到30、40年前那樣嗎?和諧政府,執政為民,國強富民,才是大中國、各級政府唯一的未來。在「孟浩事件」中,廣州市教育局強硬的打出系列施政「組合權」,但做為中國「人民」(含「人大、政協」代表)意志序列、處於弱勢的廣東省政協委員會卻也更強硬的公開正式復函,表示「支持和保護孟浩履行其政協委員職責的行為,對成立聯合調查組的主張不予支持」。廣州市教育局與廣東省政協委員在「孟浩事件」發生兩種截然不同、相向兩極的原則「衝突」——結果就必然生成了。

孟浩們沒有任何一絲一毫的過錯。中國則需要前千千萬萬的孟浩,來問責中國,問責各級人民的政府,問責行政壟斷的近60之結,問責政經的層出不窮。

教育,國之本。教育紊亂,國則難有長期安寧!教育不開明,中國則難有文明!教育不和諧,中國則難有永遠和諧!近60年的中國,難道還不夠歷史深刻、人類來反思進化嗎?

「孟浩事件」,折射出中國各級政府、部門近60年的一種執政習以為常的環境,而這種「惡習」與「法制社會」、「公民社會」「和諧中國、為民執政」是格格不如,是中國式「一把手有絕對真理,二把手有相對真理,其它人沒有真理」(參見《人民日報》2005年2月7日第9版《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一文,作者邵景均)的必然結果。中國若要真正建成「法制社會」、「公民社會」、「和諧社會」則必須改變這種「衙門」作風,必須讓「公民社會」的主角與主流——「公民」能夠有更廣泛的參與,能夠問政,能夠問責,能夠對執政者的一切表達「公民」意願的可否。「孟浩事件」,將在中國長期存在並歷史性的矛盾發展。除了作為「人民代表」的政協、人大委員之外,「公民社會」的公民們也將永遠可以去過問公民自己的「人民政府」——這是中國歷史的一種進步!

「孟浩事件」,不過是非常簡單的一則公民問責事件。這讓人想起2006年3月21—28日,美國國會參議員來中國訪問。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林賽。佈雷厄姆和民主黨籍參議員查爾斯。舒默就人民幣升值訪問了中國國家及10數個部委辦和地方政府。中國社會正是缺乏這種長期嚴謹、法制、民主、有效的「公民社會」環境,公民參與的社會環境與人文環境。發生在2006年8月初的這起「孟浩事件」,從全部內質、表面全過程的來看,好似做為一名政協委員——孟浩個人性格、「熱情」、正直的使然,其原本質則是中國「法制社會」、「公民社會」、一個國家社會制度根源上嚴重短缺的必然結果。一個法制社會、公民社會、有良好生態環境的國家,他所有的公民和「人民代表」能不問不管、任國家權力機關前赴後繼的腐敗、無限的花納稅人的金錢,而不受這個國家的任何公民問責、監督嗎?而中國過去的近60年,正是類似的不能「過問」、才發生了中國歷史上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三反五反」「大躍進」等等及近30年政經腐敗的前赴後繼、不可阻擋。

中國古人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一介合法、正當的廣州市教育局,天上地下,怕什麼??教育局如此教育國人,具有5000年的中國教育還真能行嗎?還真能教育出未來「法制社會」、「公民社會」的合格「公民」來嗎?

(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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