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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繼承改限定繼承?綠委籲注意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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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八日電)具律師資格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院委員楊芳婉今天表示,若要將現行「概括繼承」制度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制度,應建立配套措施,同時保障繼承人及債權人,以免銀行等債權人緊縮放款條件,造成有需求者借不到錢,轉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形成惡性循環。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排定初審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獲共識,楊芳婉(不分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限定繼承是以繼承的遺產,償還繼承的債務,為掌握有多少遺產,要清償多少債務,須製作「申報遺產清冊」,法院會訂定一定期間供債權人申報債權。

她說,這段期間內,繼承人不可任意清償債權,否則須負賠償責任,須等期間屆滿,按債權總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公平償還債權人。

楊芳婉指出,繼承事件多數是債權大於債務,若無建立配套措施,未來不論遺產是否大於債務,繼承人都要等一定期間才能處分遺產,可能會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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