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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继承改限定继承?绿委吁注意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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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八日电)具律师资格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院委员杨芳婉今天表示,若要将现行“概括继承”制度全面改采“限定继承”制度,应建立配套措施,同时保障继承人及债权人,以免银行等债权人紧缩放款条件,造成有需求者借不到钱,转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形成恶性循环。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上午排定初审民法继承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获共识,杨芳婉(不分区)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限定继承是以继承的遗产,偿还继承的债务,为掌握有多少遗产,要清偿多少债务,须制作“申报遗产清册”,法院会订定一定期间供债权人申报债权。

她说,这段期间内,继承人不可任意清偿债权,否则须负赔偿责任,须等期间届满,按债权总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公平偿还债权人。

杨芳婉指出,继承事件多数是债权大于债务,若无建立配套措施,未来不论遗产是否大于债务,继承人都要等一定期间才能处分遗产,可能会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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