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化打擊執法犯法收效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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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7年2月7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當局加大打擊檢察人員執法犯法的力度,要求強化對基層執法官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分析人士認為,在中共一黨專制體制下,任何打擊執法犯法行為的措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中國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的紀律監察機構2006年加大力度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總共立案252件,涉及306人,結案230件,涉及284人,給予黨紀檢紀處份273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7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石生龍說,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要堅決清除循私枉法、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害群之馬」。

*重點查辦利用職務牟取私利*

中國當局表示,2007年將繼續重點查辦檢察人員利用職務牟取私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侵害民眾利益的案件,建立規範執法責任制度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執法辦案的監督。

觀察人士指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秩序,但中國的法律執行者卻常常破壞公正和秩序,蹂躪社會文明。在中國,對執法人員的選擇沒有嚴格的品行和專業要求,很多檢察人員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經常以情代法,以罰代法,袒護和包庇犯罪人員。

北京政治評論人士劉曉波認為,中國檢察人員執法犯法現象之所以普遍存在,而且屢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權力缺乏監督。劉曉波說,中國的法官、檢察官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法官和檢察官,因為在沒有司法獨立的情況下,他們只不過是黨權系統中的官僚而已。他說:「由於沒有內部權力分立的監督機制,同時又缺乏社會方面和新聞輿論的監督,因此檢察人員的執法違法實際上跟黨內的官僚機構普遍的腐敗屬於同一個問題。」

*一系列措施收效甚微*

近年來,中國當局一直強調打擊違法犯法行為的重要性,並為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收效甚微。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缺乏外來力量監督的情況下,中國當局針對檢察人員的所有反腐措施都如同用自己的左手監督自己的右手,不可能收到真正的成效。

觀察人士指出,中國的司法機構內部已經形成一個利益集團,因此無法追究某個人或某些人的違紀違法行為,儘管中國當局強調對檢察人員進行道德教育,但由於中共的傳統說教早已喪失說服力,因此這種所謂「教育」不過是自欺欺人。

北京的政治評論人士劉曉波認為,對執法犯法行為的真正制約來自民間。他說:「民意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對執法犯法默不作聲。對執法犯法,有些人會表達對這種事情的質疑,表達自己的不滿,甚至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法,起訴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從某種程度上,民間這種自發的力量是一個制約。

劉曉波說,目前推動中國政治進步和司法進步的主要力量來自民間,而中國當局在權威嚴重流失的情況下,有時會對民間的呼聲做出某些讓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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