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蕭山區紅山農場腐敗改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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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廣受關注的浙江紅山集團有限公司「紅山農場腐敗案」即將塵埃落定:當年蕭山區財政局等政府部門與丁有根等人簽訂的《集體企業產權轉讓合同》無效。「紅山集團有限公司」正式宣告退出歷史舞台,依法收歸集體。與此同時,經「改制」後消亡多載的「紅山農場」依法重出江湖。日前,如何解決數名在「紅山農場腐敗集團案」中立下「赫赫戰功」的舉報職工的遺留問題,已擺上了當地政府的議事日程。

目前,蕭山區政府部門掌握了太大的資源控制權力,對土地、集體企業資源等層層審批。殊不知,審批環節越多,就越增加了腐敗的機會。有著豐富的集體企業資源。應當明確歸國家所有,並以招標投標的方式,公開拍賣,按市場程序辦事,而不能由當地官員丁有根隨意賣給不法份子。

丁有根犯罪集團化公為私的不法企業如下:

馬某*傳興侵吞*浙江杭申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邵某*伯金侵吞*浙江吉華集團有限公司
張某*官富侵吞*浙江金首水泥有限公司
周某*鳳劍侵吞*浙江紅劍集團有限公司
屠某*錦秀侵吞*杭州大路實業有限公司
邵某*伯虎侵吞*中外合資浙江協和陶瓷有限公司
全某*天寶侵吞*杭州紅山熱電有限公司
湯某*光華侵吞*杭州蕭山紅山染整有限公司
陳某*寶根侵吞*杭州蕭山紅髮建築石化實業有限公司
應某長水侵吞*杭州蕭山工藝化纖紡織有限公司
屠某*錦秀侵吞*杭州大地化工有限公司
朱某*瑞炳侵吞*杭州捷美特食品有限公

從1994年一家紅山紡織實驗廠,有1.5億元失竊,原有3.5億元投資企業,到2000年4月改制為紅山化纖廠1.92億元,集體企業,憑了丁有根和舅爺周鳳劍權才、筆頭(含參股重組)以1000萬元作注入資金,侵吞集體資金1.9億元,土地300多畝。按規定產權嚴禁自買自賣,改制方案必須公開,場員要有知情權、發言權、民主參與權,在公安局的保護下,民不敢憤、不敢言,該廠到2004年5月紅山化纖有限公司、周鳳劍又盜竊國稅 5000多萬元,被有關組織查獲,退出盜竊國稅5000多萬元,卻不追究刑事責任,最終不了了之。

現在,紅山農場的《集體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合同》無效。經工商部門批准,撤銷蕭山紅山農場有限公司的變更登記,恢復紅山農場名稱及賠償場民股東原狀。

目前裘金友行政賠償署名舉報多次協商工資獎金福利補償及賠償事宜。當地有識之士就此指出:上訪職工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保護國有資產上訪舉報。他們終於走過了這段艱難的歲月。改制無效了,國資追回,他們的功勞卻被無情地抹殺了。不但沒有得到政府和公司現任領導的任何褒獎,而且可能連最起碼的合法權益也無法保障。他們可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而奔走、流淚,幾乎傾家蕩產的英雄啊!職工們要求補發工資獎金福利應與在職職工相應時期等同補發,且加發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補發獎金、福利及賠償。按2000年4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企業工資發放辦法》等法規,應補發工資獎金福利及25%的補償金和前兩項之和的1—5倍賠償金(省法規規定,獎金是工資的組成部份)。上訪舉報訴訟應視同正常上班。

職工們堅決要求對丁有根行賄人進行查處。行賄是受賄的根源,有的受賄人甚至是被行賄人「逼迫」收下贓款。行賄人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收買官員,破壞市場經濟建設,他們的行為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面對社會醜陋現象,面對違法犯罪活動,人大代表首先要站在人民的立場、站在社會正義的立場去考慮問題,提出合法的議案,而不是不負任何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在客觀上站在丁有根黑道經濟、腐敗經濟的立場上,扮演黑道經濟代言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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