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運動五十週年系列

楊寬興:「右派公開信」與政治迫害的索賠問題

楊寬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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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反右運動五十週年來臨前,由杜光、戴煌、史若平、李昌玉、鐵流等人發起的「總結歷史教訓、開放言禁、賠償損失」的公開信,陸續在一些省份得到呼應,並終於促成了4月6日在北京召開的「反右鬥爭」五十週年紀念會議。這些古稀老人的呼籲並沒有得到政府的積極對待,相反,公開信發出之後,呼籲信的簽名人卻遭受退休前工作單位或警方的壓力,不久前,重慶警方仍上門警告蔣文揚先生,聲稱這樣的簽名「對你們不利,後果不好。」而在 4月6日的會議期間,「一直有兩輛身份不名的汽車跟蹤守侯」。

這種威脅並不出人意料。五十年過去了,整整半個世紀,兩代人的時間,我們並沒有真正走出一九五七年;五十年過去了,整整半個世紀,兩代人的時間,我們的「政治文明」程度幾乎仍在原地踏步。黑髮已成白髮,朝氣蓬勃的青春少年已成耄耋老人,政治迫害現象仍大量存在,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

僅僅因為響應「黨中央、毛主席」的號召參加鳴放(有些受害人甚至連鳴放都沒參加),就從一個正常的社會人淪為地富反壞右之一分子,並在此後的二十多年時間裡,受盡屈辱,其中的痛苦與辛酸,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自然知曉,即使年輕一代讀者,也可以從戴煌、陳奉孝、曉楓等人的著述中,瞭解到老一代人所受的折磨。

政府動用警察力量對簽名活動進行威脅的做法,說明在可預見的未來,右派公開信中的要求,仍然只能是孤獨的吶喊,而無法達到它所要求的實際效果。五十年過去了,右派們仍然討不來一個公道。人類文明的進步,歷來就是以巨大的痛苦為代價而姍姍來遲的。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正義卻往往是那些身陷困境者的心理慰籍,對有限的生命來說,正義概念可能是空洞的,但誰能逃過歷史的審判呢?

除了反右的歷史遺留問題之外,文革、民主牆、六四、法輪功等人權迫害,同樣是這個時代的隱痛。無論是客觀公正的評價,還是對人權受害當事人的賠償,在統治者和官方控制的媒體而言,都是諱莫如深的話題。

而在海峽對岸,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關於二‧二八的討論比比皆是。二‧二八事件的平反同樣經歷了艱難而漫長的過程:1987年,二‧二八事件四十週年之際,陳永興等人組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並走上街頭,從此以後,「二‧二八」在台灣不再是聞之色變的最大禁忌話題,就連許多長期保持沉默的人士和對政治感到冷漠的知識分子,都開始跨出禁區,重新面對歷史,思考現實。1989年8月19日(此時,北京的六 ‧四槍聲剛剛響過),嘉義市公園立起了全台灣第一座「二‧二八」事件紀念碑,民間要求當局為「二‧二八」事件平反的呼聲越來越高漲。1991年1月17 日,台灣當局成立「行政院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以處理該事件的相關善後問題。1992年2月28日,「二‧二八」紀念活動在台北音樂廳舉行,以莫扎特的安魂曲來告慰亡靈,悼念死難者,當時的最高領導人李登輝出席致詞。1995年2月28日,「二‧二八」紀念碑在台北「二‧二八」紀念和平公園落成,李登輝代表當局向受難者及其家屬道歉。4月7日,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1995年12月18日,行政院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負責受難者賠償撫卹事宜。至此,用了四十八年的時間,實現了對二‧二八事件的重新評價以及對受害者的補償,但圍繞二‧二八事件的學術討論和政治行動並未因此結束,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之際,綠營提案要求把「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名稱修正為「賠償」,並獲藍營認可。事實上,有關二‧二八的議題,每每成為綠營向藍營施加政治壓力的法碼,顯示二‧二八問題在台灣不僅是一個歷史話題,這是因為,只有在一個專制體制之下,才會發生二‧二八這樣的慘案並且長期無法被公正處理,而主導鎮壓二‧二八的中國國民黨,仍在為當年的鎮壓承受代價。

同樣五十年的時間,台灣社會早已完成對二‧二八事件的重新評價,在大陸,別說重新評價,就連反右話題都無法廣泛展開,更不用說時間相距較近的文革、六‧四等話題了。由是可見中國大陸的社會文明程度遠遠落後於時代。這足以使我們認識到,對大規模人權迫害行為的公正評價與賠償,往往要以民主化進程的開啟為前提,當然,從另一方面講,每一次面向統治者和全社會的平反和賠償呼籲,將會成為啟動民主化變革的動力組成,也就是說,歷史的再評價與民主化變革相互助益,正是在這意義上,右派們的呼籲,即使無法獲得正面積極回應,仍然是極具價值的。

在台灣,關於二‧二八的看法眾說紛紜,按照馬英九的說法是「官逼民反」,馬英九的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官方侵佔和騷擾下,也許六十年前的台灣居民確實有過激烈的反抗活動,但誰能說出在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中,或者在一九八九年的民主運動中有什麼反抗?沒有,即使在一九八九年,直到槍聲響起之前,學生和市民都完全遵循了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只是在血腥的坦克開上大街並公然殺人之後,才有了零星的自發抵抗。無可爭辯的事實是,無論反右還是六‧四,作為被迫害者的主體,他們所做的,只是一些口頭上的抗爭以及遊行靜坐等溫和行為,屬於和平表達主張的範疇,也就是說,作為歷次人權迫害運動的受害者,幾乎全是被冤屈的,他們的行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從《共同綱領》以來的每一部憲法,都明確無誤地規定了公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

更加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反右和六四事件中,即使按照專制政權的標準(而非法律標準),都有許多完全無辜的受害者,比如,在平時與領導有矛盾,或者愛開玩笑、說怪話的人,在反右中,很容易被硬性填充進一個事先規定好的百分比,再比如山東的某位普通市民,六四事件發生後,他在街上圍觀,群情激憤中,有人燒了一輛警車,由於他是一名汽車駕駛員,知道汽車燃燒後油箱可能會爆炸,於是迅速跑離現場,但他的反常跑動驚動了盯梢的便衣警察,以為他是點火的骨幹分子,於是被一直跟蹤到家,並很快被抓捕,判處重刑(當時的政治氣氛下,辯解是毫無作用的)。我們很難把反右運動中的受害者都歸入反抗者的行列,他們唯一的共同特點就是受害者的身份,如果說有什麼反抗的話,倒毋寧說,這一次的右派簽名信和4月6日的會議,是針對強權的第一次公開反抗。

這是很難看到具體效果的反抗,不僅如此,公開簽名和聚會還可能給簽名者帶來新的麻煩,我相信,右派們對此是心知肚明的。那麼,他們為什麼還要發起簽名?

專制社會中,個人被一次次思想學習和政治運動改造為可憐的螺絲釘,作為工具,他們不可以,也不敢有獨立的政治意識,如果不是已經退休,很難想像會組織起這樣廣泛的右派聯合簽名。也許,退休後的閒暇才使他們接續起某種青春衝動,在生命的暮年,個體生命意識的再次覺醒,使他們必須完整地面對一生所走過的道路,中年後的「重新安置」並不能抹掉那段痛楚回憶,長期被打入另類的日子,對於個人生活造成的傷害,當事人最有體會,可謂甘苦自知。記得上中學時,班主任是一位數學老師,極具才華,但生性吝嗇,每到麥收時節,就找班上的男生去幫他家割麥子,吃飯卻總管不飽,於是就每每成為我們背地裡嘲笑的對象,就連他那個年輕而又土氣的農村媳婦,也成為我們的笑談。後來才知道,他在上大學時期被打成右派,一直找不到老婆,「改正」後被安置在學校教書,附近農村才有人願意嫁給他,但他上老有下有小,而且二十年來毫無積蓄,生活的艱難是可想而知的,這一點,直到我開始獨立謀生才深有體會,並為當年的無知而自責。如果在「改正」的時候,國家予以賠償,這位班主任老師還會對我們那麼吝嗇嗎?

在一個人的壯年時期,出於生計的現實考慮,他可能不得不放棄一些終極思考,但到了晚年,沒有超然的回顧和獨立的聲音,就無法為生命畫上不留遺憾的有尊嚴的結尾。如今,這些當年的老右們,從年齡上說,真的已經老了,卻應了老當益壯的古語,公開地站了出來,這是十分令人敬佩的。事過五十年後,「右派賠償」的呼籲尤顯重要,我們知道,即使在台灣的二‧二八賠償中,至今仍有人指責政府消極——不是積極尋找受害人,而是坐等受害人申請。可見,對受害行為的賠償,往往是以受害人的主動申訴為前提的,沒有受害右派的公開呼籲,反右的這筆糊塗帳,可能就會徹底翻過去,但在杜光等人的公開信之後,事情就不同了,「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時間不是賠償問題的障礙,關鍵是把問題第一次公開擺到桌面上。政治性索賠不存在追溯期問題,因為政治制度和法律體系一直在剝奪他們獨立申訴的可能。右派們終將老去,但他們的子女還在,歷史最終無法繞開這一頁,欠下的帳,早晚要還,這就是天理人道。正如右派們頂著壓力在2007年4月6日召開的「反右鬥爭」五十週年會議上所說:「從目前情況來看,中共暫時不會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但是我們必須堅持抗爭下去,要月月寫,年年寫,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即使我們日後死了,還要在遺書中委託子女繼續催討欠債。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千古如此。」

而這種申訴不僅關乎經濟賠償,除了試圖對自己的一生有個完整的交代,右派們的索賠行為,事實上也是在為發展中的社會修訂規則,構建制度和文化框架。任何不義之舉都不應被歷史遺忘,而對抗遺忘就是給未來以新的定義。正如我們在台灣所看到的那樣,對於二‧二八的反思與討論,在為民主社會奠定堅不可摧的基礎,而在前蘇聯,由於斯大林時期的罪惡被大量揭露,即使在休克療法造成經濟近乎崩潰的時候,民眾也絕不希望倒退回社會主義時期。民眾雖然暫時無法體會少數受害者的痛苦,但「右派索賠」成功進入歷史的聲音,終將被放大,並成為未來社會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基礎。杜光等人的索賠行為,在今天,已成為整個反右問題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歷史並沒有結束,杜光等人的呼籲成為右派真正覺醒的第一步,未來的歷史教科書上,應該會有這樣的一筆記下,使後人重溫當年的人權災難,瞭解爭取民主、人權這一過程的漫長和艱難,由是而懂得珍惜並維護民主制度。

右派們的遭遇不是新鮮事,但在杜光等人的公開信之前,很少有人談論賠償問題,往往以為時過境遷,沒必要再提。不僅如此,就連文革和六四中的受害者,也多圍繞平反而談論六四,很少言及賠償。由於不談賠償,在時間的流逝中,很多受害者以「認倒霉」的心態割斷了自己的歷史,選擇遺忘,這樣一來,又如何指望公眾能夠體會他們的痛苦?作為八九民運的受害者之一,我對此深有體會。除了對迫害事件的言說和對正義的等待,我們有權利而且也必須討論索賠問題。單純作為經濟行為,這種索賠有時得不償失,比如說,本人就曾經因為向原就讀大學索要學歷不成,反而被學校當局勾結警察端掉了我賴以為生的商店,但我仍然會堅持下去。我相信因參與八九民運被開除學籍或工作的受害人為數不少,但在公眾視野裡,為什麼這一問題卻顯得似乎並不存在?原因就是我們忽視了持續的申訴與呼籲,我們應該牢記:在所有政治迫害受害者的重新評價和賠償問題上,當事人的申訴是至關重要的。六四事件中的受害者並不只是慘死在街頭的所謂「暴徒」,更多的是被開除學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因檔案中加註一筆而不允許考研、不允許出國等,可是,十八年中,有關賠償的問題,只有天安門母親們孤獨地呼喊,那種「自認倒霉」的消極心態,既無法對自己交代,也無法對歷史交代。

在所有的傷害行為中,政治性傷害的殺傷力是最大的,它不僅傷害當事人自身,有時還連累受害者的家人;它不僅影響受害者一時的生活,甚至會影響其一生的前途與命運。我們在遭受刑事或民事傷害時,一般會選擇反抗或申訴,為什麼政治性的傷害過後,卻會鴉雀無聲呢?杜光等「老右派」以公開信的方式,將五十年前那場運動的重新評價與賠償問題提了出來,實際是給歷次政治運動中的受害者以啟示:對於歷史遺留的侵權事件,不管時間多麼久遠,都要堅持自己的正當權利。

──原載《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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