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濤:包養情婦為何有輕重之分

金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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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最近,我黨公佈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據說這條例即將於6月1日開始施行。這條例中規定,公務員包養情婦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出處分。”

可能中央也知道官員們包養情婦的問題太過普遍、嚴重,極大地敗壞了我黨形象,所有就有了這麼一個處分條例出臺。從表面上看,似乎對官員包養情婦這種醜事有了處分依據以及處分的規格。然而,問題也隨之來了,既然是包養情婦,何來輕重之分?既然包養了,那麼,包養一個是包養,包養一窩不也是包養麼?既然分了輕重,大概那些包養一個的,就算是情節較輕的,只會受到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的處分;而類似楊楓那樣包養七、八個情婦的貪官就算情節較重的了,大概要“雙開”了。問題是包養了情婦只給個警告、記過的處分,難道就能夠讓百姓心平麼?我只知道我黨的中央紀委曾經說過,中國政壇上幾乎所有的貪官身後都有情婦的影子,但我不知道除了貪官之外,包養情婦的官員到底佔有多大的比例?而且,此前在公佈的貪官罪行中,雖然幾乎所有貪官都包養情婦,但公視的內容幾乎千篇一律的是貪污、索賄若干,而從未提及包養情婦之事,而只以“生活糜爛”代之。從積極的意義來看,對於那些暫時沒有被抓到貪汙、腐敗把柄的官員包養情婦似乎有了具體的處分依據。然而,從已經揭發出來的案例看,官員包養情婦的無不付出巨額錢財,包括給情婦購買豪宅、高檔轎車以及天價的花費。那麼,這些錢從哪裡來?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這絕對不是給予什麼警告、記過,甚至“雙開”所能了結的。要知道,貪官普遍存在利用手中的公權力為情婦謀取利益現象,而且從未有貪官是因為僅僅包養情婦而落馬的,哪怕他包了100名情婦。所以,只就包養情婦與否來論處,恐怕會揀了芝麻丟了西瓜。因此,幾乎可以肯定的說,但凡包養情婦的官員都會通過各種門路去貪污,去索賄、受賄。因而,只從包養情婦的情節來列出什麼警告、記過,甚至撤職等等處分,只能認為這種處分條例是寬戴了那些既包養情婦,又貪贓枉法的官員們。

幾年來,對貪官的量刑越來越輕,即使貪污金額超過億元也不會被判處死刑,如今又把包養情婦的處分條例開列出來,表面看是嚴肅對待,實際上是糊弄百姓。什麼是“較重”、“嚴重”?又由誰來確定“較重”、“嚴重”?是根據包養情婦的數目、包養時間長短,還是包養的花費多寡?所有這些都是含含糊糊,模棱兩可。其實,在老百姓的概念中,官員包養情婦本身就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影響是極為惡劣的,警告、記過怎能消除百姓的憤怒。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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