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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可請產假? 北市:配合但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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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九日電)聯合晚報今天報導,教育部為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最快下學期開始,高中女生將可請產假。教育部雖稱草案仍在預告階段未成政策,但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相信相關措施是基於人道考量,維護學生受教權,地方政府將予以配合,並不會鼓勵,也希望學生了解求學階段不宜太早懷孕。

根據聯合晚報報導,教育部完成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草案,為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明訂經核准產假、育嬰假的學生,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新的成績考查辦法最快九十六學年度,從高一新生開始實施。

不過,教育部傍晚否認「從九十六學年度開始,高中女生將可請產假」的說法。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長黃坤龍指出,修正條文草案仍在預告階段,必須先蒐集各界意見,經過縝密研商,「政策還沒成型,也還沒有定案」。

吳清基對媒體表示,由於學生還在求學階段,不宜太早懷孕,也還沒到適婚年齡,個人經濟條件、求生能力也未必適合生養小孩,因此北市教育局不會鼓勵產假或育嬰假,希望學生了解作為父母以及生育小孩的責任與壓力,不要因此被誤導。

他表示,相關措施應該是基於保障、人道的立場,針對意外或被迫狀況懷孕的學生,提供救濟的機會,保障學生學業不要中斷,不要因為一時交友不慎或遭到性侵而懷孕,就改變了求學與人生規劃。

吳清基說,畢竟學生心智尚未成熟,也還在求學階段,並不適合懷孕,以免影響學業或人生發展;同時也希望學生了解,父母的責任很重,必須先做好準備才應該懷孕。市府教育單位也會繼續加強兩性平權與家庭教育,希望灌輸學生正確的兩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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