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家鄉抗暴事件中 十一人被判刑

標籤: ,

【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三日電)香港的中國人權民信息中心今天表示,中共前領導人鄧小平家鄉四川省廣安市法院日前以「尋釁滋事罪」將去年醫院衝突事件的十一名示威者判刑六個月至兩年半不等。

信息中心表示,十一名示威者不服判決,將向廣安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去年十一月七日,廣安一名叫熊洪徽的三歲男童誤服劇毒農藥,家人發現後緊急送到廣安市第二人民醫院洗胃。醫生因患者家人錢不足不予洗胃,導致小童死亡。

去年十一月九日男童父母把花圈擺放在第二人民醫院大門外抗議,第二天吸引數千名不滿該醫院多次醫療事故及亂收費的市民聲援,他們衝入醫院大肆破壞,砸壞門窗與醫院的設施及儀器,醫院外牆幾乎面目全非。

當局調派三百多名公安與武警到場鎮壓,警民雙方爆發衝突,有四十人被捕,其中多數是公安根據偷拍的影像抓人。其中十一人被廣安法院於今年八月八日判刑。

相關新聞
環保人士吳立紅兩罪成立判刑3年 家屬要上訴
一周維權通訊(2007/07/15-21)
【華人看奧運 】抵制中共辦奧運是愛國
從個人爭取到集體維權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