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世立採訪之四

安世立:中國的法律系統二十年無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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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童馨採訪報導】2007年8月9日,人權聖火在希臘點燃,並開始在世界各國傳遞。要求中共政府釋放為法輪功辯護的被關押的律師,是此次人權聖火活動的內容之一。「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北美分團」主席安世立(Clive Ansley)大律師表示,提出要求釋放被關押的律師,根本原因是中共的法律體制根本就夠不上法律體制。

「就像我們前面定義人權那樣,你必須對法律體制進行定義。我經常說,今天中國的法律體制比20年前還糟糕。在中國工作的大多數律師對我的說法感到很吃驚。」 安世立說。

安世立講道,有人會說,跟20年前比,中國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因為20年前,中國幾乎沒有法規,沒有規章,沒有成文的法律。有些人還說,當時把人關進監獄時,有一半的時候,被關者不知道什麼原因被投入監獄,他們不知道觸犯了哪項法律。

「我同意這個說法,如果你認同將法律體制嚴格定義為那些書面的法律和法規,如果這就是我們所談論的,那麼它取得了很大進步。」 安世立說,「但是,司法體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當我們在談論書面的法規時,我們不是在談論法制,因為法律條文本身沒有權威性,法律規定僅僅是政府執政的工具。」

安世立指出,中國法律唯一的涵義是由某一天共產黨怎麼說來決定的。當涉及到司法體制,當涉及到律師是否有權選擇為誰辯護,當涉及到有客人要選擇律師時,律師們是否能夠自由接手案子等問題時,在這些方面是根本沒有進步的。

安世立作了一個比喻,這就像一個中學的校長把學校的規矩寫在黑板上,然後說,這些是刑事法律, 這些是刑事程序,這些是管理外國投資企業的法律,這些是管理外國投資企業法律的實施細節等等。這提供給被統治者一個準則,在具體的時日你可以做什麼,你不可以做什麼。

但是第二天或下個星期,政府改變了主意,不再喜歡某項法律,他們(政府)就會對你做出些什麼事情來。如果這時你為自己辯護說,請侯一下,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你就會發現那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我是『加拿大律師人權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的中國國家監督員。我們估計大約有100到200個中國律師今天被關押在中國的監獄,僅僅是因為他們表達與中國政府不同的言論,或者從事不受政府所歡迎的工作。」 安世立說。

安世立表示,除了法輪功修煉者以外,那些中共體制下普通的罪犯也應該引起關注。很多被判有罪的刑事罪犯根本就不是罪犯。因為體制不健全,警察的調查最主要的就是刑訓逼供,沒有任何適當的審判程序。他們幾乎沒有權利,法庭上的判罪律幾乎是百分之百。他們中的許多人被處死。

在中國有各式各樣的人權虐待。安世立表示相信聯合國的說法:目前有三分之二的被酷刑虐待者是法輪功學員。

安世立強調說:在中國發生的所有人權被踐踏的事情都應該被曝光,應該遭到反對。中共對法輪功所犯的罪,在活摘器官被揭露之前,根據法律的定義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而「群體滅絕罪」和「活摘器官」這樣的反人類罪行已經超出了人類想像力的範圍,沒有任何一種罪行或人權虐待可以與之相比。

安世立簡介: 科來福 ‧ 安世立(Clive Ansley)是執業大律師, 加拿大律師人權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的中國國家監督員,參與加中關係研究四十餘載,他本人在中國從事過律師職業十四年。同時他作為專家證人向加拿大、美國和歐洲多個國家的各級部門提供有關中國法院以及司法體制方面的專家證詞。安世立能讀能說中文,被譽為中國通。安世立現任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簡稱CIPFG)北美分團主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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