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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座BOT電廠 官司纏訟 廠方超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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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名間鄉水力發電廠興建工程案,南投地方法院21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前名間鄉長謝朝輝及前名間鄉公所機要秘書黃中元各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廠商許槐青9年、葉新化7年及張昭堡5年,褫奪公權依序為5年、4年及3年;前台中市長張子源則獲無罪。

謝朝輝不服 將上訴

謝朝輝昨天獲知判決結果表示,該工程聯外道路也是名間殯儀館對外主幹道,當時因電廠工程進行,造成道路嚴重受損,他才會指示採取封閉道路的強制動作,要求承包商出面改善,這也是基於為民服務考量,怎料,法院卻據此認其涉嫌無端向承包商索財,令人難信服,一定會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92年間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就集集攔河堰餘水辦理興建水力發電廠BOT案,由名間電力公司得標,簡稱名間水力發電廠興建工程案,並在93年間動工。

儘管水資源局在94年元月間發布名間水力電廠回饋金執行要點,名間公所在94及95年獲得的「建廠回饋金」合計600萬元。

回饋金引發封路風波

但謝朝輝不滿獲回饋金額太少,涉嫌指示前公所機要秘書黃中元與許槐青、葉新化及張昭堡等3名廠商,以該工程造成殯儀館聯絡道路受損,修建費約900萬元,要承包廠商負責人即前台中市長張子源親戚蔡世祿出面負責到底。

但蔡某拒絕,謝朝輝涉嫌利用行政權將道路封閉,造成其無法施工,儘管謝朝輝等人均否認涉案,惟法院昨天審結,認其以假回饋之名,達到索財目的,事證明確,遂對謝朝輝等5人作出有罪判決。

官司纏訟 廠方超低調

〔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國內首座以BOT模式興建的南投縣名間水力發電廠,預估可為政府帶來105億元效益,但因興建過程中波折不少,廠方變得極為低調,不願告知工程進度,僅稱「試運轉成功才會邀地方參觀」。

名間水力電廠興建工程,位在名間鄉濁水段,佔地0.92公頃,由台、日兩地廠商跨國合作,主要股東包括中興電工、日本關西電力以及有線電視業者出身的東錦公司,其中,關西電力在日本是僅次於東京電力的第2大電廠,首次到台灣參與興建經營水力發電工程,該工程經費達8.32億元,施工已超過2年。

該電廠計畫興建取水閘門3門、引水幹管40米、發電機2組,裝置容量1萬6704瓩,據中區水資源局表示,集集攔河堰設計最大容量為1000萬立方米,共有18道溢洪道閘門,最大排水量每秒約2萬立方米,而名間水力電廠則是利用攔河堰引水渠道約30公尺的水位落差所產生的壓力,進行發電設施興建。

由於興建工程在2年前爆發前名間鄉長謝朝輝涉嫌向電廠索賄案,官司纏訟到昨天才一審判決,興建過程經歷許多波折,並引起輿論注意,讓廠方態度更趨保守和低調,雖然遠遠便可看到發電廠的「粗坯」已臻完成,但廠方就是不願對外透露工程進度及完工時間,僅表示「等試運轉成功後,未來會擇期邀地方前來參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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