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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行使司法正副院長同意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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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行使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英照、副院長被提名人謝在全同意權投票,約於上午十時四分開始投票,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預定十二時投票結束,下午三時進行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

至於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行使方式,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與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提議分八張選票,一次具領,並分八個票匭分開投票,但民主進步黨團提議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併為一張選票,設兩個票匭投票,經院會兩輪表決結果,採行泛藍提案。

立法院現有兩百一十六席立委(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邱毅(高雄市)服刑中),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門檻,須拿到至少一百零九票同意票。賴英照,民國三十五年生,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曾任台灣省副省長、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

謝在全,民國三十三年生,於九十二年起擔任大法官,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曾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現任司法院大法官十三人,司法院長翁岳生(兼大法官)、大法官林永謀、王和雄、余雪明、曾有田、廖義男任期到九月底屆滿。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過;同意權行使之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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