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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民年金上路 月繳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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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國民年金10月1日上路,凡未加入勞保及軍公教保險,年齡在25歲至65歲的國民,自動成為納保對象;每月保險費新台幣674元,兩個月繳納一次,今年10月、11月保費單據,將由受託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在12月底前寄發,明年1月底前繳交即可。

據中央社報導,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納保對象不必辦理加保,勞保局將依戶政單位資料比對並篩選後,將符合資格者自動納保,保費採雙月計算,保費單將寄至被保險人戶籍地址。

國民年金保費是以基本工資17,280元為計算基準,頭兩年費率6.5%,政府補助40%,所以每人每月保費是674元;第3年起,費率調高為7%,之後每兩年調高0.5%,最高費率為12%。勞保局估計,國民年金納保人數約300多萬人。

國民年金開辦 身心障福利未減

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保費以基本工資17,280元為計算基準,被保險人為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負擔;被保險人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則被保險人自付30%,民眾只要自付337元保險費;如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則被保險人自付45%,民眾只要自付505元保險費。

被保險人為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100%。中度身心障礙者,由被保險人自付30%,民眾只要自付337元保險費;輕度身心障礙者,由被保險人自付45%,民眾只要自付505元保險費。

低收入戶、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及身心障礙之等級,均由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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