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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團體組聯盟 推動兒少權益保障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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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18日電)民間兒少相關社團組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推動聯盟,並已擬出法案初稿草案,在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來臨前,宣佈要推動與國際同步的台灣兒童人權立法並期盼明年完成。

聯盟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家扶基金會、兒福聯盟、勵友中心、靖娟基金會、全國教師會、人本基金會、中華育幼關懷協會等組成,下午舉行「為5百萬兒少權益請命」記者會,呼籲政府立法應與國際兒童權利公約接軌,更完整保障兒少權益。

台少盟理事長解慧珍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安全權、健康權、社會參與權、遊戲與休閒權、司法權等的保障有所缺漏,希望正名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內容,從公民養成及全人身心發展角度補充立法,確立台灣兒少基本權益保障與政策投資方向,彌補現行法令的不足。

因此,新法民間版草案規範中央政府得設置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基金,以保障兒少各項權益,即「基本權益法治化、兒少資源需公平」,還要「充權(empower)行政部門、強化專業人力」,列出兒少權益相關部會,甚至包括經濟部商業局、消防、衛生單位,使訂定保障兒少權益的遊憩、遊樂設施標準,供廠商遵行依據。

這項草案還要求「以兒少為主體、加強參與及表意權」,例如在社會參與方面,希望政府部門相關委員會有兒少代表,決策過程聽取兒少意見;遊戲休閒設施與文化參與方面,要求設置社區型休閒設施與展演場館。

民間版新法草案還要彰顯「推動跨部門整合、新增福利再前進」的特色,條文建構跨部會整合機制,加強許多有待跨部會整合的新福利措施,例如網路安全、未成年懷孕防制、少年就業與少年司法等面向。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間版兒少權益保障法草案月底前將在北、中、南、東區舉辦4場分區座談,12月彙整意見再修正條文後,委由立法委員在立法院這一會期結束前提案立法,希望在明年國際兒童人權公約20週年的時間點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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