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18日电)民间儿少相关社团组成“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推动联盟,并已拟出法案初稿草案,在11月20日国际儿童人权日来临前,宣布要推动与国际同步的台湾儿童人权立法并期盼明年完成。
联盟由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励馨基金会、家扶基金会、儿福联盟、励友中心、靖娟基金会、全国教师会、人本基金会、中华育幼关怀协会等组成,下午举行“为5百万儿少权益请命”记者会,呼吁政府立法应与国际儿童权利公约接轨,更完整保障儿少权益。
台少盟理事长解慧珍说,现行“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在安全权、健康权、社会参与权、游戏与休闲权、司法权等的保障有所缺漏,希望正名为“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内容,从公民养成及全人身心发展角度补充立法,确立台湾儿少基本权益保障与政策投资方向,弥补现行法令的不足。
因此,新法民间版草案规范中央政府得设置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基金,以保障儿少各项权益,即“基本权益法治化、儿少资源需公平”,还要“充权(empower)行政部门、强化专业人力”,列出儿少权益相关部会,甚至包括经济部商业局、消防、卫生单位,使订定保障儿少权益的游憩、游乐设施标准,供厂商遵行依据。
这项草案还要求“以儿少为主体、加强参与及表意权”,例如在社会参与方面,希望政府部门相关委员会有儿少代表,决策过程听取儿少意见;游戏休闲设施与文化参与方面,要求设置社区型休闲设施与展演场馆。
民间版新法草案还要彰显“推动跨部门整合、新增福利再前进”的特色,条文建构跨部会整合机制,加强许多有待跨部会整合的新福利措施,例如网路安全、未成年怀孕防制、少年就业与少年司法等面向。
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表示,民间版儿少权益保障法草案月底前将在北、中、南、东区举办4场分区座谈,12月汇整意见再修正条文后,委由立法委员在立法院这一会期结束前提案立法,希望在明年国际儿童人权公约20周年的时间点完成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