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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交易人整戶風險保證金/期貨新制十日上路

2008-11-03 03:01 中港台時間|11-02 17: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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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梅英/專題報導

期貨市場11月將有兩項與保證金有關的新制上路—「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制度」以及「整戶風險保證金制度(SPAN )實施至交易人端」,將大幅提升投資人資金使用效率。

可望提升資金效能 帶動交易量

期貨市場上週猛爆大量,除了期交稅大降六成的激勵外,法人避險帳戶開放,也讓法人對於期貨市場參與度提高,11月10日期交所更有兩項與投資人相關的保證金新制上路,預期將帶動整體交易量進一步成長。

這兩項新制分別為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制度,對於目前不少股票套牢的投資人而言,最大的好處莫過於可以不用為了籌現金而低價賣掉現股,反而可以拿現股抵繳,投資期市,無論做避險或套利,不需要準備兩套資金。

根據期交所規劃,投資人可抵繳的有價證券,包括:中央政府登錄的公債、外幣計價的國際債券以及證交所台灣五十成分股、可發行股票選擇權的五十七檔上市股票。

以股票為例,交易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市價七成進行抵繳,但抵繳比率以所需結算保證金的五成為上限。

舉例來說,假設林先生繳交台積電股票十張抵繳保證金,台積電當日收盤價六十元,林先生未沖銷部位原始保證金一百萬元,結算保證金為七十三萬元,則台積電股票得抵繳的價值為四十二萬元(60元*1,000股*10張*7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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