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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不在籍投票 台內政部明年2月提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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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內政部與中央選舉委員會都認為推動不在籍投票時機已成熟,預計明年2月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目前傾向從總統選舉做起,施行方式以「移轉投票」可能性較高。

台灣實施民主選舉多年,社會常有採行不在籍投票的建議,但因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複雜,各界對施行方式看法不一。

中選會為此與內政部研究,日前並召開多場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表示,推動不在籍投票方便選舉人投票,可擴大選民政治參與,也是國際潮流趨勢,中選會列為明年施政重點,將提出修法版本。

內政部也認為推不在籍投票的時機已成熟,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依據內政部年度立法計畫,明年2月相關草案將送行政院。

不在籍投票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移轉投票」等施行方式,鄧天祐說,初步研究以提前投票、移轉投票較為可行,移轉投票是指申請在工作地投票;提前投票則是除投票日當天外,另外擇定一日讓民眾投票。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表示,目前不考慮通訊投票,將以申請在工作地投票的「移轉投票」為規劃方向,且以國內為主。

至於從哪一次選舉規劃實施,鄧天祐認為,因總統選舉區為全國,選票只有一種,選務作業較單純,較容易實施。若是立委選舉,因全國有73個選區,選票各不相同,選務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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