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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屢幫扁傳話 律師公會不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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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陳水扁涉嫌貪污洗錢被收押禁見,但其委任律師鄭文龍卻多次代表陳水扁對外發言,引起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在開會討之後,昨天認定鄭文龍的行為言論,在合法的範圍之內,因此決定不處分,但台北地檢署仍表示會再約談鄭文龍到案說明。

法務部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律師公會對刑事訴訟法、言論自由與抗告標的有所誤會,法務部對結果「深表遺憾」。

陳水扁遭到收押之後,委任律師鄭文龍每次探視陳水扁後,多次對媒體傳話,外界質疑可能違反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經過法務部函送處理之後,台北市律師公會理監事會議進行審議,5日結果出爐。

律師公會認為,鄭文龍代被告陳水扁發表的言論,屬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也沒有構成使被告有勾串滅證的行為,至於,鄭文龍代提抗告,是要維護當事人權利,屬於律師職責,因此,兩項都不構成懲戒的事由。

律師公會律師游伯祥進一步指出,遭到收押的被告,言論自由是受到限制,但限制外的仍然受到保障。

不過,雖然律師公會決議不處分,但台北地檢署仍將繼續調查,日前鄭文龍請假未到,檢方將再會傳喚他出面說明。對此,鄭文龍表示,司法資源應該善用,北檢不該再浪費資源,對一個確定不成立的案子重起調查。

蔡美利、陳俊英列洗錢案被告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昨日上午經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證實,將蔡美利依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列為被告後,下午再宣布將吳淑珍兄嫂陳俊英以涉入洗錢案為由,列為洗錢案第12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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