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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民政通報 內政部通函地方228下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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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一日電)報載內政部通函地方機關,在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下半旗,引發台中縣大雅鄉公所等機關反彈。內政部民政司今天指出,內政部通函地方是依據民政業務通報機制,提醒地方機關應依新制定的「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辦理,若地方因辦法中未訂罰則而不執行,違背公務員依法行政原則。

內政部新聞稿指出,為了貫徹民政訊息通報、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聯繫,內政部去年五月十五日會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訂定「內政部民政業務通報作業原則」,通函相關機關作為民政業務通報的執行方法,這次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下半旗通知,就是按照上述原則處理,希望各級政府機關確實執行。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說,和平紀念日下半旗是「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三條所明定,表達國家對二二八事件無辜受難者的悼念,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都應依規定辦理。如果因辦法中未訂罰則而不執行下半旗,違背公務員依法行政原則。

她表示,和平紀念日下半旗是依九十五年實施辦法規定,去年和平紀念日下半旗是實施辦法訂定後第一次執行,多數政府機關(構)、學校依規定辦理,但仍有部分機關、學校表示不知要下半旗。為了使下半旗規定確實下達,內政部才通函提醒,請各政府機關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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