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不可讓步,沒有步讓

閔柱魂:從東海主權讓步看中共憲法悖論

中國公民監政會發表了反對中共東海無原則讓步的聲明

閔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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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據2008年6月18日中國外交部網站(http://www.fmprc.gov.cn/chn/xwfw/fyrth/t448568.htm)發佈的消息,中日兩國政府間就東海油氣田開發爭端達成原則協議。協議決定在浙江舟山群島以東劃出大約1.1萬平方公里的塊區作為中日共同的油氣開發區,該塊區完全處在中國東海大陸架200海裏經濟專屬權線內。該協定甚至對位於日本方面提出的所謂「中間線」中方一側的春曉油氣田也允許日本以投入資金的方式獲得部份權益。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在專屬經濟區域劃界涉及大陸架的情況下,按大陸架劃界具優先性。該公約第76條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陸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裏處。

中國官方犯有嚴重常識性錯誤,公告中:「一、關於中日在東海的合作,為使中日之間尚未劃界的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嚴重違反中國一慣的原則立場,即東海劃界的基本原則是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和公平原則。從法律角度看,解決此問題,應當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

即然中方堅持以上原則有何來「為使中日之間尚未劃界的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這一說實質是喪權辱國。違背一慣立場和捍衛國土的原則。

在公告中的「二、中日關於東海共同開發的諒解」明確標出了共同開發地點及經緯度,這是尚未劃界的區域嗎?分明是日本單方面無根據的中間線的中方一側,這是中國大陸政府無視國家領土主權的賣國行為。

在所謂「達成原則共識」中所劃定的「共同開發區域」在中國大陸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裏處之內,當然是中國的領土,屬領海權之內,何來「中日之間尚未劃界的東海」之說。世界上哪有這樣無恥到如此如地步的賣國政府。

中國公民監政會對中共政權竟然簽署如此喪權辱國的協議表示極大憤慨。對此我們向中共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和警告。中止這一賣國的共識,中止所謂的共同開發,回到原則立場上來。

東海無理讓步這一件事發映出來的中共憲法的悖論和中國的現實。再一次充分地暴露出中共政權無法無天,劫持中國和架空國家機構,請看中共獨裁統治下的中國現狀是如何與自身的憲法相背離的。

對於重大外交或國際事務,重大國計民生和有爭端的外交事物,外交部和其它政府部門、中國共產黨和領導人本應無權作出決策或無原則的讓步,應提交全國人大,政協討論通過。

在東海之爭,表面上看是中共外交部的喪權辱國,其實質充分暴露了是中共專制是極少數政治寡頭治國,外交部的作為不可能是自已定調子的,在全國服從中央的黨國,整個國家的事情只有中央的少數幾個人說了算,外交部在處理中日東海之爭上肯定要請示中央某某領導,但決對沒有通過人大審議,連表面的過場也沒有走,因為在外交部的發言中根本就沒有涉及到有人大的事。如同這個大國的所有重大內政外交事務與這個國家法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參見中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七條)無關一樣。

中國現行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悖論點及現實是黨領導一切,這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嗎?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與此條款相悖論的現實是:中共的政府犯下喪權辱國的大錯,竟沒有公開的媒體評論的指責。因為他們控制了媒體,儘量封殺敢於批評的監督政府和媒體和人,包括互聯網上有相關批評儘可能地封殺。對媒體有諸多的內部限制條款。并美其名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與這一條款悖論的現實就更多了,除了上面說到的:這個大國的所有重大內政外交事務與這個國家法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參見中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七條)無關一樣。這個機構自身也從不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因為他們的成員也只是黨的實質下屬和招牌式機構。而且代表的產生并不符合公正、公平的選舉程序。更談不上有司法監督程序了。就連走過場也談不上。

前一段有上級規定由中共書記擔任人大主任。「黨委書記兼任省級人大主任是十六大以來加強黨的領導、提高人大地位的新探索。這一做法對於推動人大按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權力,還需要繼續實踐。」中央黨校教授沈寶祥說。

人大是來監督政府的,從法上說是要經過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第六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而書記是屬於黨的官員,是黨的上級任命的。所有的法律中都沒有對此的監督全力。而且,政府的行政首長是對人大負責,而黨委書記卻不是對人大負責,至於其對誰負責沒有見過相關的文件。

在中共的獨裁統治下的中國公然違背自已定下的憲法,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本應有人民選舉產生并在人大會上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成員,居然成為了中共黨領導的下級,儼然成為了自稱依法治國的現代黑邦皇帝。世界上哪裏還找得出第二個這樣肆無忌憚地蔑視自已制定的憲法的執政黨和政府。由中共書記擔任人大主任是違憲已構成犯罪。

在事實上,省委書記擁有行政上最後的決策權,因此讓他來擔任人大主任是再合適不過了,這應該是問題所在。但也沒有比這更名正言順了。因為這才是中共明目張膽地名符其實的黨領導一切。也就是公開向全中國人和全國宣稱我黨就是劫持中國了。看誰能把中共怎麼樣?

人大是來監督政府的,而書記是屬於黨的官員,所有的法律中都沒有對此的監督權力。而且,政府的行政首長是對人大負責,而黨委書記卻不是對人大負責,至於其對誰負責沒有見過相關法律文本。

老百姓從法律的角度是有機會擔任人大代表的,但是現實情況下普通的老百姓是不具有可代表性的,雖然他們人數最多。在中共的天下是任意胡作非為,請所有稍有文化的看看中共的治國水平和執政能力,從以上個一黨專制下的總總禍國現狀已無法形容其有持無恐、隳亂綱紀了。

依據中國政府已加入各項國際公約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憲法相關條款,重大國事和國家間的締約應交由全體人民公決。

如果中國大陸政府無視我們的聲明,我們保留進一步抗議和聯合所有中國人反對中共的賣國行為的權力。全世界的華人同是中國人,未來民主的中國肯定承認雙重國籍,所有海外華人是中華大家庭的成員。所有關心中國命運的同胞們大家不團結行嗎?中國不實行民主行嗎?中國不依法開放黨禁報禁行嗎?我們還能讓中共禍國殃民多久?還政於民是中共的唯一出路和正確選擇,人民永遠是正義的原告!

2008年06月27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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