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貪官橫行 民不瞭生 警匪一家

圈地荒地何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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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東省開平市市委、市政府因為違法批地,致使開平市市委書記趙瑞彰、開平市原市長施昭平、開平市常務副市長梁和平等十多名黨政官員受到黨紀、政紀的嚴肅處理。而我們湖北省雲夢縣的違法批地現象不亞於廣東省開平市,為什麼無法無天的官員沒有受到查處?

2008年初,湖北省雲夢縣縣政府又在城北漢十公路與316國道交匯處圈地420畝良田,建所謂漢正街雲夢商貿工業園,到現在只看見圈地的小紅旗和石碑以及少數工人在搬磚弄泥。到城北漢夢高速公路和316國道交匯處就能看到被院牆圈著的廣闊的耕地。現在雲夢縣政府還在高喊口號,要支持漢正街雲夢商貿工業園的建設,這其實是追求政績的虛張聲勢,到現在還沒有建起一座廠房。

湖北省雲夢縣地域面積只有602平方公里,人口58萬,每平方公里近千人,人多地少,土地資源極其匱乏,但縣政府圈地、荒地卻觸目驚心。目前僅雲夢縣縣城周邊有超過萬畝的荒耕地。

湖北省雲夢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核心區域5平方公里,被圈的耕地中有近近4—5千畝土地荒著,都是高產良田。圈地的院牆、柵欄孤零零地佇立著,裏面雜草叢生,有的耕地荒了十幾年,時間短的也有三、五年。湖北大展鋼鐵、湖北楚嘉利食品、湖北京京肉食、湖北梅林正廣和食品、湖北明陽針織、湖北晶雲科技等企業的院子中都有大片的荒地。老百姓對著大面積的被圈的耕地,痛心不已:要是能用這些地種菜,他們的收入不知要增加多少。由於沒有地種,許多失地的農民被迫到外乞討、做苦工。人工湖周圍也有超過千畝的耕地被拋荒著,有的成了垃圾堆放場,有的被拱成塘,有的長著雜草,就是不許老百姓種地。

下面列舉一些湖北省雲夢縣圈占土地的公司:

一,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北省雲夢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周圍)

雲夢泉誠紡織有限公司圈了幾十畝的耕地,早已停產,現在公司的辦公樓臨時租給中鐵建電氣化集團作為項目部,圈占的耕地被弄得坑坑窪窪。

湖北梅林正廣和實業有限公司,佔地近300—400畝,其中有300多畝的荒著。廠內給人的感覺是一望無際的原野,好似北方的草原風光。

湖北梅林正廣和實業有限公司附近的雲夢縣拓匯塑料有限公司荒地有近100畝、雲夢匯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院內有荒地近大幾十畝。

圈地最多的是湖北中發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圈著近千畝的土地,一個像樣的大門和幾幢作為車間的樓房,其中只有一個車間幾個工人在切割呂材,走進深處,裏面雜草叢生,稀疏地矗立著幾棵大小不一的土樹,一些野生小動物在裏面悠閑自在,人好像進入了一個原始荒原。2002年,竟然把湖北省副省長騙來參加該公司的慶典,當地的新聞還大張旗鼓地報導。該公司的投資人根本就是個騙子,現在人已逃走,土地一直閑著。

雲夢縣新金紡織有限公司、雲夢縣創基科技有限公司兩個公司院子內的耕地種著莊稼。雲夢縣金紡織有限公司,院內廠房的左右兩邊有40-50畝的土地種著麥子,湖北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院內有幾十畝的土地閑著。它們對面的大約有近2百畝的菜地被房地產公司圈了將近十年了,裏面一片狼藉,其北面連院牆都沒有。

2008年1月,《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明確規定,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閑置費。這裏的這裏的閑置地有的閑置差不多10年了,雲夢縣政府卻沒有採取任何處罰措施。

雲夢工業園區像這樣圈占土地、荒廢寶貴土地資源的企業很多很多。這些招商引資企業在獲取土地的時候幾乎是零成本,有些甚至是政府出資建廠房,比如京京食品有限公司當初引進時政府出資20多萬為其建倉庫,現在企業已經不生產了,院內30-40畝耕地一直閑著。還有些打土地主意的企業是靠貸款買的地。雲夢縣南洋房地產公司圈地500畝土地囤積居奇搞房產開發。

二,湖北京京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東面和南面

京京食品有限公司的大門還氣派,但後面麥田和荒地交相輝映。京京食品有限公司當初引進時政府出資20多萬為其建倉庫,現在企業已經不生產了,院內30-40畝一直閑著,2008年初京京食品有限公司南面不遠處正在圈地,平整遼闊的土地不知又要建什麼園?估計有200—300畝的良田又遭毀壞。

雲夢新宇齒輪箱製造有限公司僅豎一塊標有公司名的牌子,打個院牆圈一片土地算是一家公司,裏面什麼也沒有,雲夢縣就是這樣發展工業真令人不解。不過這個公司圈地面積還不算大,大約20—30畝。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中規定: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嚴格依法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徵收土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在雲夢縣土地是政府送給商人的私人禮物,只要政府領導熱心,即使是現在,土地也也可以白送。

三,全縣人民齊努力的「東城區」

法院新辦公大樓正在建築中的法院辦公大樓,2007年夏秋之際,就是這裏挖出戰國時的古墓群,已經出土了一百多件文物(這裏也是受保護的楚王城遺址的組成部份),而原法院辦公大樓只使用了9年,就被揮金如土的政府賣掉,拆除後如今正被開發商建商住樓。建築中的法院辦公大樓周圍廣袤的耕地長著雜草。雲夢縣法院審判綜合大樓共七層,建築總面積11366平方米,預計總造價958.8萬元,真正達到現代辦公要求起碼要1500萬(雲夢縣建房很便宜,一般毛坯房工程造價每平方米400元左右,不包括其他費用)。

《國家計委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中規定:第十三條各級工作辦公室的使用面積,不應超過下列規定:(三)縣(市、旗)級及直屬機關
  縣(市、旗)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20㎡
  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
  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
  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

雲夢縣人民法院只有40多人辦公,偌大的辦公樓建成,人均將近300平方米辦公室,超出國家規定的30多倍,這與中央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的政策相違背。

祥山博物館,不知政府是為了政績還是為了騙在外發展的雲夢富商的錢,胡攪蠻纏地要在外發展的雲夢縣籍富商億萬富翁歐陽祥山在一馬平川的耕地上建一座展示雲夢縣「悠久」文化史的博物館,現在才知道原來是一場騙局——推進「東城區」的一個步驟。其實雲夢縣沒有什麼文物,如今博物館雖已建成,但其內空空如洗也!但其周邊大幾十畝的耕地白送給了他。

雲夢縣電力公司正在圈地建住宅樓。2007年12月在雲夢縣荒涼的「東城區」(只是一片規劃著的人為嚴重破壞、荒蕪的耕地)圈了大約30—40畝耕地建住宅樓,準備建成後「賣」給電力公司的職工。2006年8月,國務院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規定,只有兩類企業可申請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一類是遠離城區的獨立工礦企業,第二類是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還有三個條件,第一條是必須經人民政府批准,第二條是必須符合城市的規劃,第三條是企業必須擁有自己的土地,而且這個土地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可以用於建設住房的,不是工業性質的土地。同時規定,凡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搞商品房開發,對外銷售集資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沒收非法所得,并從嚴處理有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雲夢縣電力公司是一個國有企業,根本不符合單位集體建房的條件,之所以會如此,這和縣政府追求政績的好大喜功的思想一脈相承的。雲夢縣政府為了建成他們心中的「東城區」,強令一些單位到「東城」去建房、建辦公樓,比如法院辦公樓的毛坯子已經建成。但是雲夢縣城內、城南還空著大片土地等著建設,這種重複建設消耗了大量的財富,也浪費大片的耕地。

私立博奧學校新校址。私立博奧學校新校址圈地20—30畝已經超過幾年了。停停建建,由於不適合建學校,現在已經放棄建新校了,但圈著的良田地依舊荒著,幾年過去了,無人問津。

東城荒耕地。叫囂了近2年的「東城區」(想像中的新城區)基礎設施投資累計投資過億元,基礎設施建起來了,但建築物卻是寥寥無幾。政府為了將「東城區」既成事實,挖良田坑坑窪窪,堆放垃圾使之凹凸不平,植樟樹使之變成城市風景。人為對良田耕地的破壞掩蓋不了一覽無餘的耕地的原始面貌,只不過更增過往者的悲哀罷了。《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2008年1月)中明確規定:國土資源部要會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用地情況的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嚴重破壞、浪費、閑置土地資源的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閑置費。這裏的土地閑置超過2年了,政府有關部門卻無動於衷,我不知他們知不知道自己的職責?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中規定: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嚴格依法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徵收土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8)中規定: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應當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不執行國家土地調控政策、超計劃批地用地、未按期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其他規定稅費、未按期足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而征占土地,以及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位置,以規避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應依法上報國務院審批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籌劃正建中的東城區就是政府在隨意改變規劃從而改變土地用途,2007年以前沒有東城區之說,2015年規劃沒有東城區,2020年城市規劃才有了東城區,聽說「阿特金斯」公司制定的東城區規劃圖就花了幾千萬出規劃設計費。

正在建造的東城區(類似再造一個新縣城)本是一大荒廢良田的圈地運動,現在有幾千畝的耕地被認為地拋荒著。2007年3月6日雲夢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的通知中,明確「以經營城市為重點,開創城鎮建設新局面」規定「儘快啟動東城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動東城區行政新區建設和住宅新區開發。加快建設祥山公園和祥山博物館,積極推動楚王城遺址開發。」現在正在人工湖東面建一個新的東城區,正在動工新建的法院大樓挖出戰國時的古墓群,已經出土了一百多件文物(這裏也是受保護的楚王城遺址的組成部份),而法院的舊辦公樓建成使用還不到十年。雲夢縣電力公司職工住宅樓也在這東城區動工新建。道路等配套設施多年來不斷耗費巨資修繕,一系列的別墅群正準備由南洋房地產公司破土興建。規劃中的祥山公園即將動工,祥山公園組成部份的祥山博物館初具雛形。還打算在此建一個高爾夫球場,游泳池。幾個培訓中心。雖然政府文件裏對東城區的面積隻字未提,估計需要徵用近5000畝耕地。這一切都是在打著建設新農村和招商引資的旗號下,由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鎮政府和村幹部背著村民暗箱操作、騙得農民的土地,根本未按照土地法和國家的土地政策進行申報審批,而是寄希望於造成既成事實,來使東城區的建設事實化、合法化。目前雲夢縣電力局、縣檢察院、縣質檢局等有特權的單位都準備在這裏圈地十幾畝到幾十畝不等,準備建辦公樓,然後打著建公用設施的旗號建宿舍樓。

四,2008年春大上馬的漢正街(雲夢縣)城北工業園區

規劃中的漢正街工業園區,佔地420畝,將來擴大到一千多畝,農民的土地補償款根本就沒有著落。樹一個牌子,工地裏打幾個水泥樁、插幾面三角紅旗,堆放一些建築垃圾,連圍牆都不要了,幾百畝的高產良田就這樣被圈佔了,雲夢縣政府真正辦事有方。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8)中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收、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執行國家土地調控政策、超計劃批地用地、未按期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其他規定稅費、未按期足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而征占土地,以及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位置,以規避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應依法上報國務院審批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規定「嚴格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禁止「以租代征」將農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漢正街(雲夢)工業園區是2007年底某些領導頭腦發熱提出來的,雲夢縣政府的領導們根本就不知國家法律政策為何物?雲夢縣城市規劃幾乎是一年一修改,科技園、東城區、漢正街(雲夢)工業園區都是修改城市規劃中創造出來的。他們的思想比天地還遼闊。

以上是雲夢縣城關周邊圈地荒廢耕地的實況,這種情況各鄉鎮也普遍存在,只不過規模較縣城周圍小罷了。

五,曲湖別墅群。

明明是別墅群,卻要掩人耳目在前面加一個集團會所。儘管躲藏在鄉間還是被人發現了。通往別墅群的道路與國家村村通通往鄉間的小道就是不一樣,通往別墅群的道路較寬敞,路邊有路燈,而村村通的道路狹窄無路燈。為了籠絡村民,房產商為村民修起了飲水渠、泵站和橋樑。旁邊已平的土地預備再建別墅。隱藏再深也有入口,入口就在法院正在新建的辦公大樓的馬路對面,招牌是新農村曲湖示範園。雲夢縣富思特提團打著建設新農村的旗號,在曲湖村建起了一座別墅群,2007年初動工,2007年底完成。原計劃一百萬元一幢別墅,沒有人買,現在還閑置著。

另外吳蒲鎮的三湖渡假村2007年底剛竣工,佔地50畝,前面還是個賓館,但後面卻是耕地被破壞的慘境,40多畝的耕地坑坑窪窪。

《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佈實施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禁止建別墅。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中規定「禁止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
「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嚴格保護基本農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禁止佔用基本農田挖魚塘、種樹和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禁止以建設現代農業園區」或者「設施農業」等任何名義,佔用基本農田變相從事房地產開發。」
「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徵收土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在雲夢縣有官方背景的房產商不論怎樣為所慾為,由於有著縣委書記和縣長的庇護,他們總是安之若素。

湖北省雲夢縣縣城內有大面積老城區需要改造,城市規劃區內還有大面積的空地急需開發,周邊還有廣大的荒地也急待開發,但是縣政府為了建造東城區,發文禁止老城區私人舊房改建,凍結老城區的城市改造,禁止機關事業單位在老城區興建辦公樓,暫時凍結老城區的房地產開發,總之要把一切新建項目驅趕到東城區,達到縣政府確定的「經營城市的目的」。那麼縣政府確立的宏偉藍圖真的切合實際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雲夢工業園區的荒廢破敗景象就是例證。現在雲夢的房地產開發已經過剩,儘管房價在漲,但空置房也在增加,晚上到一些新建住宅區,整幢整幢的商品房中不見燈光。雲夢的房產市場差不多飽和了,即使一、兩年不開發房產,現有房屋的供給也綽綽有餘。

由於政府把大量的資金(已過2億)投入東城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但東城區依舊是一片拋荒的耕地,沒有產生任何效益,致使政府財政虧空。現在雲夢縣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津貼還不能兌現,各種上訪事件層出不窮。政府這樣做,把大量的資金投到「無底洞」的東城區建設,無非就是為自己搞政績、樹形象,為將來自己職務的陞遷奠定基礎,而人民群眾卻得不到半點好處,卻要揹負政府留下的沉重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文規定,徵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公頃的。而雲夢縣徵用、圈起的土地都是一望無際、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良田,耕作方便,產量極高,畝產超過1500斤。如果種菜,每畝收入超過萬元。可以肯定這些圈占的良田是不可能按照法定程序報批的。

湖北省雲夢縣雲夢縣政府敢如此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圈占土地,與雲夢縣這些年來虛假招商引資、弄虛作假虛造成績的一貫做法、縣領導因此「政績」突出而獲得職務陞遷分不開的。前兩屆的縣長縣委書記馬某、劉某都是因為雲夢縣招商引資「成績突出」,工業發展有「成就」而提升為孝感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而實際情況是雲夢縣的招商引資項目中超過百分之80的項目只是框個大院子,修一點爛尾樓,開發商來的目的就是圈地;還有的就是蓋幾間廠房,進行著象徵性的生產,而大面積被其圈著的土地荒蕪著等著土地增值;真正的工業生產項目大約有百分之10—20。

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員會2006年12月發佈的新的限制禁止用地項目目錄中明確禁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高爾夫球場、賽馬場項目,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新建培訓中心項目。《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從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一倍。同時,從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部份,一律全額繳入省級國庫。《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2008年1月)強調「加強對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監管。」「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閑置費。」但是雲夢縣政府置國家法律政策於腦後,違法圈地興建國家禁止的項目,隨意降低國家規定的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造成國家財富的大量流失。

雲夢縣政府枉顧國家法律政策,不斷地修改城市規劃,強制圈占土地,以租代征,先占後批,先圈後征,非法征地,造成土地資源的大量浪費閑置,使廣大的農民失地失業,淪為無業遊民,使得農民的收入無法增加,甚至急劇減少,影響了雲夢經濟可持續的發展,影響社會穩定,到現在政府還欠縣城周圍農民大量的土地補償款。

雲夢縣如此嚴重的非法批地是幾屆縣長為了追求政績一手造成的,原雲夢縣土地局長劉潤祥因為與土地有關的原因被檢察院取保候審,現在依然是國家公務員,但是真正的責任人應該是縣政府,若沒有縣領導的好大喜功、貪圖政績、以無償的土地招商引資,劉局長是不敢如此大膽的。

雲夢縣是全國人口密度最大的縣之一,每平方公里近千人,土地資源極其珍貴,但是雲夢縣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卻為了自己的所謂政績,浪費破壞珍貴的土地資源,應當承當法律責任。我國實行的是極其嚴厲的土地保護政策,國家也一再發文要嚴查土地違法行為,但是全國的耕地面積已降至18.27畝,人均耕地目前只有1.39畝,這一切就是地方政府陰奉陽違的結果.溫家寶總理2007年在政府工作中說:「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於18億畝這條紅線。」「對各類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都要嚴肅查處。」我們真誠希望總理的講話能落到實處,希望上級政府能制止雲夢縣政府的土地違法行為,嚴厲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實現雲夢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有志瞭解湖北省雲夢縣土地違法真相的同仁,要到雲夢查實工業園區圈地情況,請在雲夢汽車站周圍2公里的範圍內查看,在雲夢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周圍2公里的範圍內查看也可;要瞭解東城區建設情況的請到人工湖,在其周圍一公里的範圍內就可以看到東城區的佔地情況。)

作者:qlc.138@163.com

文章出處
http://qlc.138.blog.163.com/blog/static/71997335200822051713322/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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