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禁止營銷含安全隱患窗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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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新編譯報導)因為2007年發生的嬰兒在其嬰兒床邊被窗簾繩索勒死的事故,現南澳政府已下令禁止銷售「不安全的」帶繩索的窗簾和百葉窗。

  14日,消費者事務部部長嘎格女士(Gail Gago)宣佈限制銷售和生產帶繩索的窗簾和百葉窗,除非附有安全裝置或繩索離窗底超過160厘米。

  所謂安全裝置,可以是封起的繩索收縮輪,也可以是牆上用於固定繩索的兩叉鉤子。所有的窗簾和百葉窗須附有警告貼紙和標籤,提醒人們注意潛在危險。

  嘎格女士說:「所有安裝人員,無論是專業人員還是屋主或雜工,都要確保以安全的方式安裝用於固定繩索的部件,不得有鬆散的繩索。」「窗簾的繩索如果套住小孩頸部的話是會致命的。我們都必須警惕潛在危險,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南澳已經發生了剛學走路的孩童在嬰兒床邊被百葉窗繩索勒死的慘劇。此案上個月進行了死因審訊。」

  自2000年以來,至少有10名澳兒童意外地被窗簾或百葉窗的繩索勒死。

  從今年1月27日起,零售商如不遵照禁令執行,將面臨最高達$10,000的罰款。然而,房屋主人不會因沒有安裝安全裝置而受罰。

  據悉,昆省、紐省和維省,也有類似法規。

  「AandJ 百葉窗和窗簾(AandJ Shutters N Shades)」的老闆登拿先生(Andreas Turner)對此立法表示擁護。他說:「我們認為這對整個行業和對我們的顧客及其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大好事。」「我覺得如果能考慮到有孩子的人們,考慮到他們想要保障自己孩子安全,這就是一項英明的舉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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