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訊】勞工權益觀察二則:關注勞工回家過年前的討薪問題
1、 王佳娥是來自貴州省的勞工,2008年12月4日,王佳娥由其它廠轉到東莞大朗一家毛織廠上班。這家毛織廠是一家湖南老闆開的小廠,生產毛衣的。該廠沒有廠名,沒有營業執照。王佳娥進這個廠時,沒簽勞動合同。老闆僅僅告訴她,每月工資一千一百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什麼都沒有。王佳娥說這樣的黑工廠在東莞有很多,她所在的這個廠位於大朗鎮偏僻的地方,平時由於不太好招工,就不同意工人輕易辭工。
據王佳娥的丈夫2009年1月2日告訴我們,由於他家出了急事,他的妹妹因婚姻問題引起了糾紛,近期有人要到他家鬧事。現在年關又到了,他和王佳娥不得不提前回家。12月底,王佳娥向老闆提出辭工,並表示工資適當少點都沒問題。但老闆對此予以拒絕,表示至少要到1月中旬後才可能支付工資,而此時王佳娥夫婦已買好了1月5日回貴州的車票。
1月2日王佳娥夫婦和我們通電話時,二人正在這家工廠繼續向老闆討薪。二人向我們表示,幾天交涉下來,老闆仍拒絕支付她的工資,要求其繼續到廠裡上班。
2、 石明剛是東莞市虎門翔泰廠的員工,前段時間由於他身上發癢,幾次到醫院看病。現在年關到了,他於2008年12月20日向廠裡提出辭工時,他還有一千四百元的工資未領到。當他向廠裡提出領薪辭工時,被工廠拒絕。
石明剛一直到2009年1月1日才要到工資,但工資被扣除了一部份。
2009-1-2(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