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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琉可疑鉅款 扁辦:不關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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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表示,2005年一筆約新台幣14億元的鉅款透過帛琉銀行轉匯一事,無涉陳水扁,相關款項是否為台灣援外公款或特定人士的私款,應請特偵組說清楚。

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帛琉總統陶瑞賓接受媒體採訪,指2005年曾有一筆美金4100萬、折合新台幣14億元鉅款,透過帛琉的銀行轉匯,被部分媒體藉此影射陳水扁利用出訪機會洗錢,扁辦發表聲明駁斥。

扁辦指出,陳水扁已多次否認利用華航專機或空軍行政專機載運現金至國外洗錢,至於外交部是否透過此種模式執行援外工作,陳水扁並不清楚,相關細節應由外交部對外說明。

扁辦表示,秘密外交案特偵組已偵結起訴,與陳水扁有關部分,僅有出訪零用金約美金33萬有所爭執,其他秘密外交各專案,均與陳水扁無涉。

扁辦指出,陶瑞賓表示有新台幣14億鉅款透過帛琉銀行轉匯,相關款項是否為台灣援外的公款或為特定人士所擁有的私款,特偵組迄今始終三緘其口。

扁辦說,秘密外交案偵查至今近兩年,如此龐大的鉅款未曾清查,極可能對台灣的國家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相關的不作為是特偵組怠忽職守,還是另有隱情,掩護、包庇特定人士,檢察總長陳聰明及特偵組有必要對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

扁辦表示,機密外交案所有卷證均列為國家機密不得對外洩漏,且以秘密庭的方式審理。開庭前夕,特定媒體將與秘密外交有關的訊息刻意披露,基於保密義務,陳水扁及其辯護人均無法對外辯駁,遭受輿論不公審判。

扁辦要求,基於審判公平原則,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應主動諭知要求媒體自律,於審理期間不得刊載與案情有關的訊息,以保障被告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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